关于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136号
关于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信发改字〔2024〕136号
饶信发改字〔2024〕136号
(略) 第四中学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第四中学:
报来《关 (略) 第四中学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教育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落实民生工程,改善三江总校的教育教学施舍,使之教育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促 (略) 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第四中学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5-(略)-04-01-(略)
项目单位: (略) 第四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376
法人代表:孙学银
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第四中学三江 (略) 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对实验楼二、三层建筑面积2730.62平方米内部改造,对综合楼建筑面积7809.08平方米内部改造及通风设备拆除及安装,以及对附属设施改造等。
(1)实验楼二、三层改造规模
砌筑工程210立方米、门窗工程31樘、墙面工程2500平方米、地面工程120平方米及吊顶天棚120平方米等。
(2)综合楼改造规模
拆除工程110立方米、砌筑工程100立方米、门窗工程19樘、墙面工程1200平方米、通风设备拆除及安装1项等。
(3)附属设施改造规模
宿 (略) 850平方米、宿舍楼卫生间防水1600平方米、综合楼卫生间改淋浴室60平方米、宿舍楼防盗窗拆除320平方米、铁艺围墙220米、值班室屋面保温隔热50平方米、教学楼更换消防栓及门板20樘、教学楼砌筑站台15立方米、教学楼卫生间隔断改墙体1100平方米、新建羽毛球场140平方米、足球场防护栏200米、膜结构停车棚110平方米、砌筑墙体15立方米、更换课桌面板100张、架空层金属栏杆50米、金属门90平方米、检查井15座、景观照明灯2套、路面开挖及修复20平方米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171.(略)元。其中工程费用161.(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略)元,基本预备费1.(略)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高中专项资金。
六、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二、请严格按江西 (略) 上饶分公司的评估报告的要求实施。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饶信发改字〔2024〕136号
(略) 第四中学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第四中学:
报来《关 (略) 第四中学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巩固教育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落实民生工程,改善三江总校的教育教学施舍,使之教育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促 (略) 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 (略) 第四中学三江总校校舍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5-(略)-04-01-(略)
项目单位: (略) 第四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376
法人代表:孙学银
项目建设性质:改造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第四中学三江 (略) 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对实验楼二、三层建筑面积2730.62平方米内部改造,对综合楼建筑面积7809.08平方米内部改造及通风设备拆除及安装,以及对附属设施改造等。
(1)实验楼二、三层改造规模
砌筑工程210立方米、门窗工程31樘、墙面工程2500平方米、地面工程120平方米及吊顶天棚120平方米等。
(2)综合楼改造规模
拆除工程110立方米、砌筑工程100立方米、门窗工程19樘、墙面工程1200平方米、通风设备拆除及安装1项等。
(3)附属设施改造规模
宿 (略) 850平方米、宿舍楼卫生间防水1600平方米、综合楼卫生间改淋浴室60平方米、宿舍楼防盗窗拆除320平方米、铁艺围墙220米、值班室屋面保温隔热50平方米、教学楼更换消防栓及门板20樘、教学楼砌筑站台15立方米、教学楼卫生间隔断改墙体1100平方米、新建羽毛球场140平方米、足球场防护栏200米、膜结构停车棚110平方米、砌筑墙体15立方米、更换课桌面板100张、架空层金属栏杆50米、金属门90平方米、检查井15座、景观照明灯2套、路面开挖及修复20平方米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171.(略)元。其中工程费用161.(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略)元,基本预备费1.(略)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高中专项资金。
六、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第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二、请严格按江西 (略) 上饶分公司的评估报告的要求实施。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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