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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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0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其亚铝业有限公司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

贵州省黔 (略) 炉山镇

(略)

贵州中贵 (略)

本项目为 (略) 1200kt/a氢氧化铝项目(后技改为氧化铝厂)配套赤泥库的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位于贵州省黔 (略) 炉山镇南东侧和尚田沟谷,距炉山镇中心约2km。1200kt/a氢氧化铝项目位于贵州省黔 (略) 炉山 (略) ,本项目位于炉山 (略) 东侧边界外附近。

从各阶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来看,整个赤泥库共分 (略) 块,分别为1#堆场(一、二期)、1#堆场(三期)、2#堆场,均已履行环评手续。由原环评报告及本次评 (略) 堆存赤泥取样进行的浸出毒性鉴别试验可知,本项目堆存的赤泥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赤泥性质未发生变化。

1#堆场(一、二期)已封场绿化;2#堆场项目尚在建设中,无法投入运行; (略) 氢氧化铝厂生产情况及堆场赤泥堆存现状,1#堆场(三期)剩余库容将不能 (略) 氢氧化铝厂需求,在2#堆场的建成投产前,为保证氢氧化铝厂生产的可靠性和连续性,本工程拟对原1#堆场(三期)进行加高增容。

根据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容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堆积坝体、排洪系统、防渗系统、回水系统、监测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排放方式为坝前排放,采用上游式滤饼干法堆存工艺,不新增初期坝和副坝,采用滤饼干赤泥在现有堆场南 (略) 及下游 (略) 碾压构筑宽顶子坝,原设计赤泥堆存最终高程为+1000m,设计加高至+1017m,加高增容后总坝高99m,总占地面积45.77hm2,新增占地面积6.70hm2。1#堆场(三期)扩建后总库容879.*m3,属于三等堆场,新增库容331.*m3,延长堆场服务年限约2.2年,增容后总服务年限3.2a。

本项目投资4960.*元,环保工程投资687.*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3.85%。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

2、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车辆清洗、设备运行维修、建材清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为无组织间歇排放,产生量较少,施工时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池中进 (略) 理后排入1#堆场(三期)东北侧1#回水池,全部泵送至氢氧化铝厂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依托氢氧化铝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略) 生 (略) 理 (略) 理。

3、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等。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机械管理和保养维修等措施。

4、应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减少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叠加影响。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5、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开挖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到炉山镇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开挖土石方可用于改建截排水沟、 (略) (略) (略) 的回填,剩余部分可运往赤泥库2#堆场回填。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高增容后赤泥库1#堆场(三期)采用库前干排赤泥滤饼的方式堆存,在赤泥堆存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干滩面积,因堆存赤泥粒度较小,在干燥多风的天气赤泥干滩较易产生扬尘,对区内空气环境和地表植被造成一定影响。环评要求建设方应加强赤泥堆场管理,合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降低干滩赤泥表面起尘。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排矸场产生的大气污染。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库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对环境影响不大;赤 (略) 废水全部按要求回用至依托的氢氧化铝厂作生产用水,不外排;仅在极不利环境条件下,赤泥堆场坝下回水池中蓄积污水外 (略) 内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为确保赤泥堆场污水的正常回用,避免污水出现外排,基于此考虑,环评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定期对赤泥堆场回水系统与赤泥输送系统进行检修,确保各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赤泥堆场污水的回用;定期对 (略) 沟结合式截排洪设施、调洪池、排水竖井和排水管进行巡查,避免排洪设施出现堵塞,保证截排洪设施的有效运行和赤泥堆场的清污分流;定 (略) 排水竖井、赤泥挡渣坝进行巡查,确保其防渗设施的有效性,避免出现赤泥堆场淋溶水的泄漏; (略) 在线监测,以便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出应对;完善赤泥堆场环境风险应急响应机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赤泥堆场坝下回水池污水外排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响应,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 (略) 内地表水体的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作业机械;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合理操作,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尽量不在夜间进行大噪声作业;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在长时间作业在大噪声生产设备的工作人员,应完善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工作时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

4、固 (略) 置措施

赤泥堆场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至炉山镇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加高增容后赤泥堆场能满足赤泥安全堆存要求,氢氧化铝厂/氧化铝厂产生的赤泥全部堆 (略) ,不得外排,可得 (略) 置;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危废为压滤车间机修废机油,环评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管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 (略) 置。

5、生态保护措施

赤泥妥善堆存于赤泥堆场,禁止随意排弃赤泥,避免 (略) 增加新的地表扰动和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赤泥堆场及场周的绿化,在 (略) 域平整后进行覆土,播撒草种和种植树木,采取乔灌草混交模式进行绿化。

6、地下水保护措施

加强赤泥堆场污水回水设施的定期检修,保证各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入场赤泥废水,确保赤泥堆场污废水的循环利用,避免污废水的排放,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项目赤泥输送管道、场区回水管道及污水收集回水池必须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同时加强巡检工作,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在堆场及周围建设完善的防洪系统、排水系统,加强维护, (略) 出现大面积漫流积水;按设计及环保要求对赤泥堆场增 (略) 进行基础防渗,防渗系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5.3.3要求设置必要的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管线尽可能地上敷设,减少埋地管道,在满足工程和防渗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渗漏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略) 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其亚赤泥堆场增容工程环评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 (略) 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

0851-*(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略) 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 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略) 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

贵州省黔 (略) 炉山镇

(略)

贵州中贵 (略)

本项目为 (略) 1200kt/a氢氧化铝项目(后技改为氧化铝厂)配套赤泥库的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位于贵州省黔 (略) 炉山镇南东侧和尚田沟谷,距炉山镇中心约2km。1200kt/a氢氧化铝项目位于贵州省黔 (略) 炉山 (略) ,本项目位于炉山 (略) 东侧边界外附近。

从各阶段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来看,整个赤泥库共分 (略) 块,分别为1#堆场(一、二期)、1#堆场(三期)、2#堆场,均已履行环评手续。由原环评报告及本次评 (略) 堆存赤泥取样进行的浸出毒性鉴别试验可知,本项目堆存的赤泥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赤泥性质未发生变化。

1#堆场(一、二期)已封场绿化;2#堆场项目尚在建设中,无法投入运行; (略) 氢氧化铝厂生产情况及堆场赤泥堆存现状,1#堆场(三期)剩余库容将不能 (略) 氢氧化铝厂需求,在2#堆场的建成投产前,为保证氢氧化铝厂生产的可靠性和连续性,本工程拟对原1#堆场(三期)进行加高增容。

根据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容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堆积坝体、排洪系统、防渗系统、回水系统、监测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排放方式为坝前排放,采用上游式滤饼干法堆存工艺,不新增初期坝和副坝,采用滤饼干赤泥在现有堆场南 (略) 及下游 (略) 碾压构筑宽顶子坝,原设计赤泥堆存最终高程为+1000m,设计加高至+1017m,加高增容后总坝高99m,总占地面积45.77hm2,新增占地面积6.70hm2。1#堆场(三期)扩建后总库容879.*m3,属于三等堆场,新增库容331.*m3,延长堆场服务年限约2.2年,增容后总服务年限3.2a。

本项目投资4960.*元,环保工程投资687.*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3.85%。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

2、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施工车辆清洗、设备运行维修、建材清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为无组织间歇排放,产生量较少,施工时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池中进 (略) 理后排入1#堆场(三期)东北侧1#回水池,全部泵送至氢氧化铝厂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依托氢氧化铝 (略) ,产生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略) 生 (略) 理 (略) 理。

3、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工具排放的尾气等。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加强机械管理和保养维修等措施。

4、应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减少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叠加影响。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5、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开挖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到炉山镇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开挖土石方可用于改建截排水沟、 (略) (略) (略) 的回填,剩余部分可运往赤泥库2#堆场回填。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高增容后赤泥库1#堆场(三期)采用库前干排赤泥滤饼的方式堆存,在赤泥堆存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干滩面积,因堆存赤泥粒度较小,在干燥多风的天气赤泥干滩较易产生扬尘,对区内空气环境和地表植被造成一定影响。环评要求建设方应加强赤泥堆场管理,合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以降低干滩赤泥表面起尘。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排矸场产生的大气污染。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库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少,对环境影响不大;赤 (略) 废水全部按要求回用至依托的氢氧化铝厂作生产用水,不外排;仅在极不利环境条件下,赤泥堆场坝下回水池中蓄积污水外 (略) 内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水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为确保赤泥堆场污水的正常回用,避免污水出现外排,基于此考虑,环评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定期对赤泥堆场回水系统与赤泥输送系统进行检修,确保各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赤泥堆场污水的回用;定期对 (略) 沟结合式截排洪设施、调洪池、排水竖井和排水管进行巡查,避免排洪设施出现堵塞,保证截排洪设施的有效运行和赤泥堆场的清污分流;定 (略) 排水竖井、赤泥挡渣坝进行巡查,确保其防渗设施的有效性,避免出现赤泥堆场淋溶水的泄漏; (略) 在线监测,以便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做出应对;完善赤泥堆场环境风险应急响应机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赤泥堆场坝下回水池污水外排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响应,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 (略) 内地表水体的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作业机械;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合理操作,减少噪声的产生强度;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尽量不在夜间进行大噪声作业;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在长时间作业在大噪声生产设备的工作人员,应完善个人卫生防护措施,工作时佩带必要的防护用品。

4、固 (略) 置措施

赤泥堆场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转运至炉山镇垃圾焚烧发电 (略) 理;加高增容后赤泥堆场能满足赤泥安全堆存要求,氢氧化铝厂/氧化铝厂产生的赤泥全部堆 (略) ,不得外排,可得 (略) 置;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危废为压滤车间机修废机油,环评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管理,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 (略) 置。

5、生态保护措施

赤泥妥善堆存于赤泥堆场,禁止随意排弃赤泥,避免 (略) 增加新的地表扰动和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赤泥堆场及场周的绿化,在 (略) 域平整后进行覆土,播撒草种和种植树木,采取乔灌草混交模式进行绿化。

6、地下水保护措施

加强赤泥堆场污水回水设施的定期检修,保证各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入场赤泥废水,确保赤泥堆场污废水的循环利用,避免污废水的排放,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项目赤泥输送管道、场区回水管道及污水收集回水池必须采取有效防渗措施,同时加强巡检工作,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对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在堆场及周围建设完善的防洪系统、排水系统,加强维护, (略) 出现大面积漫流积水;按设计及环保要求对赤泥堆场增 (略) 进行基础防渗,防渗系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5.3.3要求设置必要的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管线尽可能地上敷设,减少埋地管道,在满足工程和防渗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在地表面实施防渗措施,便于泄漏物质的收集和及时渗漏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略) 赤泥库1#堆场(三期)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其亚赤泥堆场增容工程环评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 (略) 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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