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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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 (略) 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港 (略) 四期江苏远 (略) 码头技改工程项目

(略) 江宁滨江经 (略) 丽水大街18 号

江苏远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投资#万元结合现有码头装卸设备配备,对码头进行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改造利用1#件杂泊位,依托2#通用泊位,提升散货黄沙、碎石吞吐量,同时优化装卸工艺,新增门机1台、堆料机2台、固定皮带机以及移动抑尘料斗、 (略) 、喷淋、粉尘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等。本次技改不改变现状码头水工结构及靠泊等级,不新增岸线,不新增占地,项目技改前后码头规模不变,远锦滨江港码头的吞吐量仍保持在#吨/年。

(1)废水: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水经现有自建的 (略) (略) 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标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及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自建的车辆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回用于流动机械及车辆冲洗;船舶生活污水上岸接收后与#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后一起接管滨 (略) 理厂;建设单位与有资质的企业已签订了船舶含油污水的委托接收协议。

(2)废气:本项目黄沙、碎石散货装卸、转运及堆存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洒水喷淋+防尘反射板(防尘帘)+密闭管廊输送等方式,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可以达标排放。

(4)固废:#域生活垃圾(含食堂废水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动植物油)、沉淀池污泥经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来往船舶禁止在码头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船舶垃圾上岸后交由环 (略) 置;沾有油品的废抹布及手套、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统 (略) 理。装卸垃圾为一般固废,由建设单位委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


2024年10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 (略) 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港 (略) 四期江苏远 (略) 码头技改工程项目

(略) 江宁滨江经 (略) 丽水大街18 号

江苏远 (略)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投资#万元结合现有码头装卸设备配备,对码头进行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改造利用1#件杂泊位,依托2#通用泊位,提升散货黄沙、碎石吞吐量,同时优化装卸工艺,新增门机1台、堆料机2台、固定皮带机以及移动抑尘料斗、 (略) 、喷淋、粉尘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等。本次技改不改变现状码头水工结构及靠泊等级,不新增岸线,不新增占地,项目技改前后码头规模不变,远锦滨江港码头的吞吐量仍保持在#吨/年。

(1)废水: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水经现有自建的 (略) (略) 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标后,回用于地面冲洗及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现有自建的车辆 (略)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回用于流动机械及车辆冲洗;船舶生活污水上岸接收后与#域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后一起接管滨 (略) 理厂;建设单位与有资质的企业已签订了船舶含油污水的委托接收协议。

(2)废气:本项目黄沙、碎石散货装卸、转运及堆存产生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洒水喷淋+防尘反射板(防尘帘)+密闭管廊输送等方式,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均可以达标排放。

(4)固废:#域生活垃圾(含食堂废水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动植物油)、沉淀池污泥经分类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来往船舶禁止在码头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船舶垃圾上岸后交由环 (略) 置;沾有油品的废抹布及手套、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统 (略) 理。装卸垃圾为一般固废,由建设单位委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均得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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