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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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和《 (略)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景环督办字〔2020〕7号)及《浮梁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浮环委办字〔2021〕60号)要求,现就浮梁县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第二十九号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 (略) 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日常运行管理不规范。浮梁县污水厂出口在线氨氮监测数据有0的记录,污水厂反映下雨时进口COD、氨氮浓度明显下降;污水厂为提高进水浓度,违规接纳康源养殖场高浓度废水。

整改目标:在2020年底前,逐步 (略) (略) ,提 (略) 理厂进水浓度,加 (略) 理厂日常运行管理。

整改措施:加强浮梁 (略) 理厂运行管理,认真分析在线监测数据,对数据异常及时排查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把控康源养殖场废水进 (略) 理厂,2019年10月底前,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及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充分论证,康源养殖废水的各 (略) 政污水管道的纳水标准要求,方可允许其纳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浮梁县城主干道雨污合流21.7公里管道破损、断裂、渗漏、堵塞清淤堵漏建设。康源养殖场已与 (略) 理厂签订协议并与浮 (略) 联网,流量计等在线设备已安装到位。

本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30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 (略) 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和《 (略)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景环督办字〔2020〕7号)及《浮梁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浮环委办字〔2021〕60号)要求,现就浮梁县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第二十九号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 (略) 理厂进水浓度偏低,日常运行管理不规范。浮梁县污水厂出口在线氨氮监测数据有0的记录,污水厂反映下雨时进口COD、氨氮浓度明显下降;污水厂为提高进水浓度,违规接纳康源养殖场高浓度废水。

整改目标:在2020年底前,逐步 (略) (略) ,提 (略) 理厂进水浓度,加 (略) 理厂日常运行管理。

整改措施:加强浮梁 (略) 理厂运行管理,认真分析在线监测数据,对数据异常及时排查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把控康源养殖场废水进 (略) 理厂,2019年10月底前,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及有资质第三方进行充分论证,康源养殖废水的各 (略) 政污水管道的纳水标准要求,方可允许其纳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浮梁县城主干道雨污合流21.7公里管道破损、断裂、渗漏、堵塞清淤堵漏建设。康源养殖场已与 (略) 理厂签订协议并与浮 (略) 联网,流量计等在线设备已安装到位。

本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30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 (略) 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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