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南二环以北、玉惠街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
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南二环以北、玉惠街以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南二环以北、玉惠街以东)地块((略)B(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9336.76m2(约14.01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木板仓库;西侧为耕地;东侧、南侧为五星村安置房。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附件1)。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107号》(附件2),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前期为未利用的荒地。截止2024年3月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为附近居民开垦的耕地。
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调查报告。具体开展的工作包括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块的资料收集与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地块原为未利用的荒地,地块历史上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
2. 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情况;本地块相邻1k m范围内西南侧(相距700 m)有启 (略) (略) (公司废水和废气均设置 (略) 理系统,以降低排放浓度,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理。产生“三废”均按环保要 (略) 置,与调查地块之间有大片林地及 (略) 阻隔,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不利影响),其余地块均为耕地、林地及农村宅基地。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
3. 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 在Googleearth历史图像上可以看到调查地块在2011年10月-2023 (略) 主要为荒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亦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污染投诉事件的相关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周边地块(1km范围内)Google earth历史图像有2005年6月-2023年的卫星图,2005年6月-2023年10月地块周边变化情况主要为建设住宅、商业房以及公共服务用地等,其余地块情况均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主要为耕地、林地及农村宅基地,地块西南侧(相距700 m)有启 (略) (略) 。
根据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及周边无可能的污染源,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累积影响,不存在遗留污染问题,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适用于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南二环以北、玉惠街以东)地块((略)B(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9336.76m2(约14.01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木板仓库;西侧为耕地;东侧、南侧为五星村安置房。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附件1)。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107号》(附件2),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前期为未利用的荒地。截止2024年3月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内为附近居民开垦的耕地。
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调查报告。具体开展的工作包括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块的资料收集与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地块原为未利用的荒地,地块历史上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
2. 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情况;本地块相邻1k m范围内西南侧(相距700 m)有启 (略) (略) (公司废水和废气均设置 (略) 理系统,以降低排放浓度,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理。产生“三废”均按环保要 (略) 置,与调查地块之间有大片林地及 (略) 阻隔,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不利影响),其余地块均为耕地、林地及农村宅基地。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
3. 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 在Googleearth历史图像上可以看到调查地块在2011年10月-2023 (略) 主要为荒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亦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污染投诉事件的相关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周边地块(1km范围内)Google earth历史图像有2005年6月-2023年的卫星图,2005年6月-2023年10月地块周边变化情况主要为建设住宅、商业房以及公共服务用地等,其余地块情况均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主要为耕地、林地及农村宅基地,地块西南侧(相距700 m)有启 (略) (略) 。
根据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及周边无可能的污染源,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累积影响,不存在遗留污染问题,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适用于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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