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物园片区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物园片区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公示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略)B(略)、(略)B(略)、(略)B(略))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略) m2(约137.6亩)。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林地,西侧为荒地,南临南二环,东侧为林地和村民住宅。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1号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略) m2(约43.5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林地;西侧为荒地;南临南二环;东 (略) (在建)。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2号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 8465m2(约12.7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林地;西 (略) (在建);南 (略) ;东侧为林地和村民住宅。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3号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略)m2(约81.4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 (略) ;西 (略) (在建);南临南二环;东侧为林地。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单》附件1)。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 76号》(附件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 108号》(附件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 75号》(附件4)。调查地块规划用途拟调整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前期为耕地、水塘及农村宅基地。截止2024年3月现场踏勘,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水塘及居民房拆除后未利用的荒地,暂未建设任何楼房建筑。
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调查报告。具体开展的工作包括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块的资料收集与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地块原为耕地、水塘及农村宅基地。2024年3月现场踏勘,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水塘及居民房拆除后未利用的荒地。地块历史上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
2. 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情况;相邻地块多为耕地、林地及农村宅基地,无工业企业分布。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
3. 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 在Googleearth历史图像上可以看到调查地块在2005年6月-2023 (略) 主要为耕地、水塘及农村宅基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亦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污染投诉事件的相关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周边地块(1000m范围内)Google earth历史图像有2005年6月-2023年10月的卫星图,从google卫星影像资料可以看出相邻1000 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耕地及农村宅基地。
根据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及周边无可能的污染源,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累积影响,不存在遗留污染问题,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适用于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略)B(略)、(略)B(略)、(略)B(略))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略) m2(约137.6亩)。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林地,西侧为荒地,南临南二环,东侧为林地和村民住宅。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1号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略) m2(约43.5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林地;西侧为荒地;南临南二环;东 (略) (在建)。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2号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 8465m2(约12.7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为林地;西 (略) (在建);南 (略) ;东侧为林地和村民住宅。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3号地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地块用地面积为(略)m2(约81.4亩),地块中心桩号为东经112.(略),北纬26.(略)。调查地块四至情况:北侧 (略) ;西 (略) (在建);南临南二环;东侧为林地。
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单》附件1)。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 76号》(附件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 108号》(附件3),《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衡资源规划函[2023] 75号》(附件4)。调查地块规划用途拟调整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地块历史上从未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前期为耕地、水塘及农村宅基地。截止2024年3月现场踏勘,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水塘及居民房拆除后未利用的荒地,暂未建设任何楼房建筑。
项目组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了调查报告。具体开展的工作包括对地块及其周边地块的资料收集与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调查的主要结论如下:
1. 调查地块原为耕地、水塘及农村宅基地。2024年3月现场踏勘, (略) (略) 黄茶岭街道五星村植 (略) 地块内主要为耕地、水塘及居民房拆除后未利用的荒地。地块历史上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
2. 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情况;相邻地块多为耕地、林地及农村宅基地,无工业企业分布。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未发生过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
3. 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未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4. 在Googleearth历史图像上可以看到调查地块在2005年6月-2023 (略) 主要为耕地、水塘及农村宅基地,地块内无工业企业存在,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亦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环境污染投诉事件的相关记录。
5. 根据调查结果,周边地块(1000m范围内)Google earth历史图像有2005年6月-2023年10月的卫星图,从google卫星影像资料可以看出相邻1000 m范围内地块主要为耕地及农村宅基地。
根据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及周边无可能的污染源,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累积影响,不存在遗留污染问题,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适用于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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