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略) 宏盛城中村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委托贵州 (略) 编制了《2021-24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 1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现将《2021-24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上公示。
一、公示内容
(略) (略) 已于2023年10月9日 (略) (略) 龙坑街道 (略) 侧东兴组(地块编号:2021-24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宏 (略) 责任公司,2024年3月, (略) (略) 宏 (略) 责任公司名称 (略) (略) 宏盛城中村 (略) ,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2021-249地块规划总面积(略)m2(其中2021-249-1地块占地面积(略)m2,2021-249-2地块占地面积(略)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略)°,北纬27.(略)°。
调查地块周边主要存在企业有遵义奇丽 (略) 及一家小型养鹅场。经分析以上企业三废去向明确,综合水文地质图分析,调查地块位于以上企业地下水流 (略) 域,不存在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从总的来看,调查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内未发现地下水出露点,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略))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土地使用权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饶工/(略)
(略) (略) 宏盛城中村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委托贵州 (略) 编制了《2021-24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贵州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黔环通﹝2019﹞ 17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现将《2021-24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上公示。
一、公示内容
(略) (略) 已于2023年10月9日 (略) (略) 龙坑街道 (略) 侧东兴组(地块编号:2021-24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略) 宏 (略) 责任公司,2024年3月, (略) (略) 宏 (略) 责任公司名称 (略) (略) 宏盛城中村 (略) ,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2021-249地块规划总面积(略)m2(其中2021-249-1地块占地面积(略)m2,2021-249-2地块占地面积(略)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略)°,北纬27.(略)°。
调查地块周边主要存在企业有遵义奇丽 (略) 及一家小型养鹅场。经分析以上企业三废去向明确,综合水文地质图分析,调查地块位于以上企业地下水流 (略) 域,不存在通过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从总的来看,调查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内未发现地下水出露点,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内和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地块可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略))中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调查活动结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土地使用权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饶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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