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关于2024年10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 (略) 金坛 (略) 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略)、(略)
邮箱: *@*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相关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自动输送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 | (略) (略) 直溪镇工 (略) (略) 68号 | 江苏 (略) | 常州 (略) | 一、项目投资(略)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内容:购置设备滚筒炉3套、网带炉1套(内含烘道3套、淬火槽1套、发黑槽1套、防锈油槽1套)、MES生产智能管理系统1套, (略) 带炉及滚筒炉加热技术工艺,对产品进行改造,引进生产管理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自动管理。项目改造后的产品质量达到进一步优化,输送设备准确度得到了提高,产线智能化程度得到提升。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 | / |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项目水冷 (略) 理后回用,回用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表1“直流冷却水”标准和企业标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中的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噪声: (略) 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 (略) 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 (略) 金坛 (略) 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略)、(略)
邮箱: *@*63.com
1、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 概况 | 相关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自动输送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 | (略) (略) 直溪镇工 (略) (略) 68号 | 江苏 (略) | 常州 (略) | 一、项目投资(略)元人民币,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内容:购置设备滚筒炉3套、网带炉1套(内含烘道3套、淬火槽1套、发黑槽1套、防锈油槽1套)、MES生产智能管理系统1套, (略) 带炉及滚筒炉加热技术工艺,对产品进行改造,引进生产管理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自动管理。项目改造后的产品质量达到进一步优化,输送设备准确度得到了提高,产线智能化程度得到提升。本次技改不新增产能。 | / |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 (略)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项目水冷 (略) 理后回用,回用水水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表1“直流冷却水”标准和企业标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中的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噪声: (略) 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 (略) 标准。 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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