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
占地面积:(略)m2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 (略) 高 (略) 超越大街288号,地块拐点坐标为:X:(略).783、Y:(略).994;X:(略).585、Y:(略).756;X:(略).974、Y:(略).157;X:(略).172、Y:(略).397。
土地使用权人:长春高新技术产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前地块内均为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吉林省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本批次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故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6月。现场实际情况为:地块目前已拆迁,地 (略) 于荒废状态, (略) 域堆存建筑垃圾, (略) 域被荒草覆盖。通过现场走访与人员访谈调查可知地块为工业用地,地块内原企业为吉林省金越 (略) ,主要产品为轨道车辆制品。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相邻地块历史与本地块基本相同,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历史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现场走访、人员访谈与文字材料的收集可知,吉林省金越 (略) 主要工艺为剪切、打磨、机加、焊接与喷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与固体废物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物,通过分析得知地块内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 (略) 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等。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査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9月。
在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了7个土壤检测点、3个地下水检测点;在地块边界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检测点,共采集了土壤样品13组,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土壤分析项目为46项,包括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略)—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与pH;地下水分析项目为37项,包括铜、锌、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锰、硫化物、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氨氮(以N计)、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锰法,以O2计)、铁、铝、钠、浑浊度、镉、硒、汞、铅、铬(六价)、砷、四氯化碳、(略)苯、三氯(略)烷、苯、(略)苯、二(略)苯(总量)-GB(略)、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碘化物(总量)。
综上,通过对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调查检测可知,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变更后用地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采样分析与评价。地块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筛选值,满足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GB(略)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定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
占地面积:(略)m2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 (略) 高 (略) 超越大街288号,地块拐点坐标为:X:(略).783、Y:(略).994;X:(略).585、Y:(略).756;X:(略).974、Y:(略).157;X:(略).172、Y:(略).397。
土地使用权人:长春高新技术产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前地块内均为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吉林省 (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本批次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故开展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査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6月。现场实际情况为:地块目前已拆迁,地 (略) 于荒废状态, (略) 域堆存建筑垃圾, (略) 域被荒草覆盖。通过现场走访与人员访谈调查可知地块为工业用地,地块内原企业为吉林省金越 (略) ,主要产品为轨道车辆制品。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相邻地块历史与本地块基本相同,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次调查地块范围内用地性质近年来未曾改变,历史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现场走访、人员访谈与文字材料的收集可知,吉林省金越 (略) 主要工艺为剪切、打磨、机加、焊接与喷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与固体废物等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物,通过分析得知地块内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可知,本地块 (略) 域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的污染源,为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的状况是否可接受,需进一步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即采样分析工作,应关注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与半挥发性有机物等。
三、初步采样调査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调査后,制定了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分析计划,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9月。
在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共布设了7个土壤检测点、3个地下水检测点;在地块边界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检测点,共采集了土壤样品13组,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土壤分析项目为46项,包括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略)—2018)中表1所列土壤基本45项与pH;地下水分析项目为37项,包括铜、锌、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色(铂钴色度单位)、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锰、硫化物、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氨氮(以N计)、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锰法,以O2计)、铁、铝、钠、浑浊度、镉、硒、汞、铅、铬(六价)、砷、四氯化碳、(略)苯、三氯(略)烷、苯、(略)苯、二(略)苯(总量)-GB(略)、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碘化物(总量)。
综上,通过对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调查检测可知,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本次地下水检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略)-2017)Ⅲ类标准限值。因此,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变更后用地要求。
四、初步调査结论
综上所述,根据采样分析与评价。地块土壤环境中污染物检测值均低于地块风险筛选值,满足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污染物的浓度未超过GB(略)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定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超越大街以东、现状工业用地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査工作结束。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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