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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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改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唐县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

公章联系人:李海涛,电话:*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唐县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专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

公章联系人:李海涛,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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