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拓展资助范围的公告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拓展资助范围的公告
为帮助更多困境儿童治疗疾病恢复健康,造福更多患儿家庭,原“内蒙 (略) 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名称调整为“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在原资助困境儿童先心病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资助病种范围,惠及更多困境儿童。新增资助病种的资助对象、资助内容、项目申请等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新增病种资助对象为:具有内蒙 (略) 户籍,年龄为0-18周岁,患有资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儿童(以下统称“困境儿童”)。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 (略) 期间医疗费、住院服务费。
三、资助病种范围
(一)肾病;
(二)血液病;
(三)恶性肿瘤;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系统疾病。
四、报销范围及资助标准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实行“先看病,后报销”方式。报销依据为提交申请之日起1年 (略) 医疗费明细单据、发票等。资助对象在 (略) 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费用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达到*元以 (略) 服务费由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资助标准为:
(一)住院医疗费。
*元以下的(含*元)个人自付部分全额资助;超过*元至*元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20%的比例资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元的,封顶资助*元。同一资助对象不得因同一病种重复享受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二)住院服务费。
(略) 治疗的困境儿童,住院病 (略) 治 (略) 之日止,按照4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只 (略) 周期。住院服 (略) 医疗费的附属资助部分,不得单独申请享受资助。
五、项目申请程序
患儿本人、患儿监护人均可为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向旗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本人或监护人使用黑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2.患儿及家长的个人身份材料;
3.医院收费明细单据、医保报销单据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发票等;住院病 (略) (略) 时间复印页。
4.其他相关材料。
请申报人携带上述材料于工作 (略) 进行申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申报地址:扎 (略) 民政和退役 (略) (扎 (略) 新政街55号)
联系人:何宁
联系电话:*
扎 (略) 民政和退役 (略)
2024年10月17日
为帮助更多困境儿童治疗疾病恢复健康,造福更多患儿家庭,原“内蒙 (略) 困境先心病儿童手术‘添翼计划’项目”名称调整为“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在原资助困境儿童先心病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资助病种范围,惠及更多困境儿童。新增资助病种的资助对象、资助内容、项目申请等要求如下:
一、资助对象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新增病种资助对象为:具有内蒙 (略) 户籍,年龄为0-18周岁,患有资助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家庭儿童(以下统称“困境儿童”)。
二、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 (略) 期间医疗费、住院服务费。
三、资助病种范围
(一)肾病;
(二)血液病;
(三)恶性肿瘤;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系统疾病。
四、报销范围及资助标准
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实行“先看病,后报销”方式。报销依据为提交申请之日起1年 (略) 医疗费明细单据、发票等。资助对象在 (略) 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费用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达到*元以 (略) 服务费由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资助标准为:
(一)住院医疗费。
*元以下的(含*元)个人自付部分全额资助;超过*元至*元的个人自付部分,按照20%的比例资助。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元的,封顶资助*元。同一资助对象不得因同一病种重复享受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
(二)住院服务费。
(略) 治疗的困境儿童,住院病 (略) 治 (略) 之日止,按照400元/人/天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0元,每人每年只 (略) 周期。住院服 (略) 医疗费的附属资助部分,不得单独申请享受资助。
五、项目申请程序
患儿本人、患儿监护人均可为项目申请人。申请人向旗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内蒙 (略) 困境儿童“添翼计划”救助项目资助申请表》(本人或监护人使用黑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2.患儿及家长的个人身份材料;
3.医院收费明细单据、医保报销单据及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发票等;住院病 (略) (略) 时间复印页。
4.其他相关材料。
请申报人携带上述材料于工作 (略) 进行申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申报地址:扎 (略) 民政和退役 (略) (扎 (略) 新政街55号)
联系人:何宁
联系电话:*
扎 (略) 民政和退役 (略)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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