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示日期:2024.10.1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对 (略) 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略) 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已通过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3-*);三顺机械于2020年3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9月2日取得《关于对 (略) 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木政审环建[2020]047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竣工建成,于当月进行生产调试。建设单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06Q001W)。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及颗粒物监控点最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厂房外1米代表点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1h均值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仅为员工生活污水,接管至木渎新 (略) 理厂进 (略) 理,尾水达标后排入胥江。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执行《木渎新 (略) 理厂接管标准》。
(略) 于 (略) 内, (略) 内多家企业共用同一个污水总排口。因污水混排不具备监测代表性,因此验收监测期间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噪声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行分 (略) 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危险固废委托淮安 (略) (略) 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木渎 (略) 29号9幢、10幢
联系人:战虹杉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2024月11月15日
注: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10.18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澄铭环境检测(苏州)有限公司对 (略) 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略) 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已通过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3-*);三顺机械于2020年3月委托苏州 (略) 编制《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9月2日取得《关于对 (略) 年加工3千万件精密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木政审环建[2020]047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竣工建成,于当月进行生产调试。建设单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06Q001W)。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及颗粒物监控点最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厂房外1米代表点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1h均值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排放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仅为员工生活污水,接管至木渎新 (略) 理厂进 (略) 理,尾水达标后排入胥江。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执行《木渎新 (略) 理厂接管标准》。
(略) 于 (略) 内, (略) 内多家企业共用同一个污水总排口。因污水混排不具备监测代表性,因此验收监测期间未对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3、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噪声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隔声等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现场检查结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行分 (略) 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危险固废委托淮安 (略) (略) 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木渎 (略) 29号9幢、10幢
联系人:战虹杉
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2024月11月15日
注: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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