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中天江苏防务装备有限公司冷却、空气调节系统及氦气回收纯化装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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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中天江苏防务装备有限公司冷却、空气调节系统及氦气回收纯化装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 (略) 高新技术 (略) (略) 西侧、 (略) 南侧

建设单位:中天(江苏) (略)

基本情况:2024年,中天(江苏) (略) 为扩大生产规模,拟利用闲置土地开展异地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利 (略) (略) 西侧、 (略) 南侧的闲置土地建设4幢生产车间、1幢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6平方米,购置数控冲床、数控等离子切割机、交流弧焊机、数控折弯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冷却、空气调节系统2600套、氦气回收纯化装置10套。企业已于2023年9月8日 (略) (略) 关于“冷却、空气调节系统及氦气回收纯化装置生产项目”的备案,备案证号为“泰行审备〔2023〕789号”。

公示情况:10月11日至10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 (略) 理后接管至滨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

2.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空;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 (略) 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无组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6。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漆渣、废油漆桶、检漏测试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本项目除漆料包装桶外其他原辅材料的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泰兴经 (略) 高新技术 (略) (略) 西侧、 (略) 南侧

建设单位:中天(江苏) (略)

基本情况:2024年,中天(江苏) (略) 为扩大生产规模,拟利用闲置土地开展异地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利 (略) (略) 西侧、 (略) 南侧的闲置土地建设4幢生产车间、1幢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6平方米,购置数控冲床、数控等离子切割机、交流弧焊机、数控折弯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冷却、空气调节系统2600套、氦气回收纯化装置10套。企业已于2023年9月8日 (略) (略) 关于“冷却、空气调节系统及氦气回收纯化装置生产项目”的备案,备案证号为“泰行审备〔2023〕789号”。

公示情况:10月11日至10月17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内 (略) 理后接管至滨 (略) 理 (略) 理,尾水排入长江(泰兴段)。

2.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空;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空;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 (略) 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喷漆、烘干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标准,无组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焊接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NOx、SO2有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排放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6。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漆渣、废油漆桶、检漏测试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资 (略) 置;本项目除漆料包装桶外其他原辅材料的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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