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环境质量季报2024年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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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环境质量季报2024年第三季度


环境质量状况

我站按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省有关技术规定,对2024年第三季度我县环境空气(含降尘)、降水、环境噪声、地表水等环境质量要素进行监测,现就监测结果对2024年第三季度我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分析。

一、环境空气

2024年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泰顺县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一~二级,其中一级有82天,占总天数的89.1%;二级有10天,占总天数的10.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以下就具体污染物浓度对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分析,评价标准按(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2、NO2、PM10、PM2.5日、年均值二级标准,由于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以及一氧化碳指标没有年均值限值,根据HJ 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采用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和一氧化碳的第95百分位数,以日均浓度限值进行评价(见表1)。

表1 (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

项目

标准值

SO2

(μg/m3)

NO2

(μg/m3)

PM10

(μg/m3)

PM2.5

(μ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μg/m3)

CO

(mg/m3)

有效数据获取

日均值

≤150

≤80

≤150

≤75

≤160

4

≥20小时

年均值

≤60

≤40

≤70

≤35

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第95百分位数

≥27天

1.二氧化硫

泰顺县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6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5μg/m3 。

2.二氧化氮

泰顺县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4~1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8μg/m3 。

3.可吸入颗粒物

泰顺县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4~3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19μg/m3 。

4. 细颗粒物

泰顺县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2~2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11μg/m3 。

5.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

泰顺县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45~13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01μg/m3 。

6. 一氧化碳(CO)

泰顺县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2~0.6m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分别为0.5mg/m3。

二、降水

第三季度我县共采得降水样品31个,降水的pH值范围为6.05~7.43,酸雨率为0%。

三、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4年第三季度泰顺县饮用水源地(注: (略) 施工,友谊水库无法采样,故友谊水库7月、8月和9月无水质监测数据)、岭尾水库(城关备用水源)每月水质监测1次,坑口水库(城关备用水源)逢单月监测,曲尺潭北坑底(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每个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31项。按(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评价,监测结果见表2。

表2 饮用水源地水质类别情况表

月份

7月

8月

9月

友谊水库

/

/

/

岭尾水库

坑口水库

/

曲尺潭北坑底

/

/

曲尺潭北坑底1次监测达标,坑口水库1次监测达标,岭尾水库3次监测均达标。

(二)地表水

1.根据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评价,超标倍数为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水温、pH值、溶解氧项目不计算超标倍数。

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12个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结果:Ⅰ类水的监测站位3个,占总站位数的25.0%;Ⅱ类水的监测站位9个,占总站位数的75.0%。

2.三大水系

2024年第三季度泰顺县三大水系水质类别和超功能标准项目情况统计见表3。

表3 第三季度泰顺县地表水水质类别和超功能标准项目统计表

河流

名称

控制

断面

功能要求

类别

2023年

三季度

2024年

三季度

定类项目

主要超功能

标准项目

飞云江

乌岩岭

——

——

百丈口

——

——

司前

总磷、氨氮

——

南浦

总磷、溶解氧

——

仙居

总磷、溶解氧

——

马迹

——

——

交溪

泗溪镇

总磷、氨氮

——

仕阳

总磷、氨氮

——

交溪

总磷

——

东溪头

总磷、溶解氧

——

柘泰大桥

总磷、溶解氧

——

沙埕港

氡泉

总磷、氨氮

——

四、污染源监测

(1)重点排污企业出水水质状况

根据第三季度泰顺县城关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泰顺县城关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出水所测项目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2)城 (略) 理厂出水水质情况

泰顺城 (略) 理总厂、筱村 (略) 理厂、三 (略) 理厂、司前畲族 (略) 理厂、彭溪镇城 (略) 理厂、雅阳镇城 (略) 理厂和泗溪 (略) 理厂出水水质见表4。

表4 第三季度城 (略) 理厂出水水质情况

监测点位

月份均值

CODcr

氨氮

总磷

泰顺城 (略) 理总厂出水口

7月

6

<0.03

0.24

8月

7

0.03

0.26

9月

8

<0.03

0.14

筱村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5

0.04

0.05

8月

6

0.29

0.04

9月

6

<0.03

0.02

三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6

0.06

0.04

8月

5

0.88

0.05

9月

6

0.04

0.08

司前畲族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7

0.04

0.13

8月

8

0.04

0.06

9月

6

0.10

0.08

彭溪镇城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6

0.67

0.03

8月

7

0.04

0.02

9月

8

0.17

0.02

雅阳镇城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6

0.18

0.16

8月

6

0.35

0.13

9月

8

0.21

0.12

泗溪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4

0.06

0.04

8月

6

0.05

0.03

9月

5

<0.03

0.03

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002)一级标准A标准

≤50

≤5(8)

≤0.5

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69—2018)表1

≤40

≤2(4)

≤0.3

注:国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地标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

五、城市环境噪声

泰顺县城共 (略) 噪声监测点7个,其中1、2、3、4a (略) 分别为2个、3个、1个、1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 次(2、5、8、11 月)。

泰顺县环境监测站2024年8月完成了第三季 (略) 噪声监测,昼间共有6个监测点次达标,达标率为85.7%;夜间共有7个监测点次达标,达标率为100%。昼间超标点为3 (略) 的交垟新工业园测点,超标1.1分贝,超标原因主要是附近工厂风机影响。

表8 2024年第三季度泰顺县 (略) 噪声监测情况

等效声级LAeq: dB

标 (略)

国家标准

2024年第三季 (略) 噪声

Ld

Ln

Ld

Ln

Ldn

1 (略) (乌 (略) )

55

45

46.5

43.0

45.7

1 (略) ( (略) )

55

45

55.0

44.0

53.4

2 (略) (桂 (略) )

60

50

48.8

38.4

47.2

2 (略) (县科技文化中心)

60

50

59.8

41.1

58.1

2 (略) (县残疾人联合会)

60

50

52.2

40.3

50.6

3 (略) (交垟新工业园)

65

55

66.1

47.5

64.4

4 (略) (环保大楼)

70

55

57.6

50.4

56.2


环境质量状况

我站按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及省有关技术规定,对2024年第三季度我县环境空气(含降尘)、降水、环境噪声、地表水等环境质量要素进行监测,现就监测结果对2024年第三季度我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分析。

一、环境空气

2024年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泰顺县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一~二级,其中一级有82天,占总天数的89.1%;二级有10天,占总天数的10.9%。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以下就具体污染物浓度对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分析,评价标准按(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2、NO2、PM10、PM2.5日、年均值二级标准,由于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以及一氧化碳指标没有年均值限值,根据HJ 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采用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和一氧化碳的第95百分位数,以日均浓度限值进行评价(见表1)。

表1 (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值

项目

标准值

SO2

(μg/m3)

NO2

(μg/m3)

PM10

(μg/m3)

PM2.5

(μg/m3)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μg/m3)

CO

(mg/m3)

有效数据获取

日均值

≤150

≤80

≤150

≤75

≤160

4

≥20小时

年均值

≤60

≤40

≤70

≤35

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

第95百分位数

≥27天

1.二氧化硫

泰顺县二氧化硫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6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5μg/m3 。

2.二氧化氮

泰顺县二氧化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4~1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8μg/m3 。

3.可吸入颗粒物

泰顺县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4~3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19μg/m3 。

4. 细颗粒物

泰顺县细颗粒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2~2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季平均浓度为11μg/m3 。

5. 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

泰顺县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45~134μ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01μg/m3 。

6. 一氧化碳(CO)

泰顺县一氧化碳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2~0.6mg/m3,日均值浓度达标率均100%;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分别为0.5mg/m3。

二、降水

第三季度我县共采得降水样品31个,降水的pH值范围为6.05~7.43,酸雨率为0%。

三、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4年第三季度泰顺县饮用水源地(注: (略) 施工,友谊水库无法采样,故友谊水库7月、8月和9月无水质监测数据)、岭尾水库(城关备用水源)每月水质监测1次,坑口水库(城关备用水源)逢单月监测,曲尺潭北坑底(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每个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31项。按(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评价,监测结果见表2。

表2 饮用水源地水质类别情况表

月份

7月

8月

9月

友谊水库

/

/

/

岭尾水库

坑口水库

/

曲尺潭北坑底

/

/

曲尺潭北坑底1次监测达标,坑口水库1次监测达标,岭尾水库3次监测均达标。

(二)地表水

1.根据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选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评价,超标倍数为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的倍数,水温、pH值、溶解氧项目不计算超标倍数。

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12个县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结果:Ⅰ类水的监测站位3个,占总站位数的25.0%;Ⅱ类水的监测站位9个,占总站位数的75.0%。

2.三大水系

2024年第三季度泰顺县三大水系水质类别和超功能标准项目情况统计见表3。

表3 第三季度泰顺县地表水水质类别和超功能标准项目统计表

河流

名称

控制

断面

功能要求

类别

2023年

三季度

2024年

三季度

定类项目

主要超功能

标准项目

飞云江

乌岩岭

——

——

百丈口

——

——

司前

总磷、氨氮

——

南浦

总磷、溶解氧

——

仙居

总磷、溶解氧

——

马迹

——

——

交溪

泗溪镇

总磷、氨氮

——

仕阳

总磷、氨氮

——

交溪

总磷

——

东溪头

总磷、溶解氧

——

柘泰大桥

总磷、溶解氧

——

沙埕港

氡泉

总磷、氨氮

——

四、污染源监测

(1)重点排污企业出水水质状况

根据第三季度泰顺县城关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泰顺县城关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出水所测项目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2)城 (略) 理厂出水水质情况

泰顺城 (略) 理总厂、筱村 (略) 理厂、三 (略) 理厂、司前畲族 (略) 理厂、彭溪镇城 (略) 理厂、雅阳镇城 (略) 理厂和泗溪 (略) 理厂出水水质见表4。

表4 第三季度城 (略) 理厂出水水质情况

监测点位

月份均值

CODcr

氨氮

总磷

泰顺城 (略) 理总厂出水口

7月

6

<0.03

0.24

8月

7

0.03

0.26

9月

8

<0.03

0.14

筱村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5

0.04

0.05

8月

6

0.29

0.04

9月

6

<0.03

0.02

三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6

0.06

0.04

8月

5

0.88

0.05

9月

6

0.04

0.08

司前畲族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7

0.04

0.13

8月

8

0.04

0.06

9月

6

0.10

0.08

彭溪镇城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6

0.67

0.03

8月

7

0.04

0.02

9月

8

0.17

0.02

雅阳镇城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6

0.18

0.16

8月

6

0.35

0.13

9月

8

0.21

0.12

泗溪 (略) 理厂出水口

7月

<4

0.06

0.04

8月

6

0.05

0.03

9月

5

<0.03

0.03

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002)一级标准A标准

≤50

≤5(8)

≤0.5

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2169—2018)表1

≤40

≤2(4)

≤0.3

注:国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地标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

五、城市环境噪声

泰顺县城共 (略) 噪声监测点7个,其中1、2、3、4a (略) 分别为2个、3个、1个、1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1 次(2、5、8、11 月)。

泰顺县环境监测站2024年8月完成了第三季 (略) 噪声监测,昼间共有6个监测点次达标,达标率为85.7%;夜间共有7个监测点次达标,达标率为100%。昼间超标点为3 (略) 的交垟新工业园测点,超标1.1分贝,超标原因主要是附近工厂风机影响。

表8 2024年第三季度泰顺县 (略) 噪声监测情况

等效声级LAeq: dB

标 (略)

国家标准

2024年第三季 (略) 噪声

Ld

Ln

Ld

Ln

Ldn

1 (略) (乌 (略) )

55

45

46.5

43.0

45.7

1 (略) ( (略) )

55

45

55.0

44.0

53.4

2 (略) (桂 (略) )

60

50

48.8

38.4

47.2

2 (略) (县科技文化中心)

60

50

59.8

41.1

58.1

2 (略) (县残疾人联合会)

60

50

52.2

40.3

50.6

3 (略) (交垟新工业园)

65

55

66.1

47.5

64.4

4 (略) (环保大楼)

70

55

57.6

50.4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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