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永新县才丰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关于恳请审批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卓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卓锐达评字〔2024〕第52号)。项目的建设积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农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推动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本工程建设方案可行、技术成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后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代码:2406-*-04-01-*)。

二、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位于永新县才丰乡,龙安村(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编号:*)。主要包括拟建产业大楼一幢,产业大楼为框架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 4024.68 ㎡,耐火等级二级,防水等级:Ⅰ级,建筑高度 19.80m,抗震设防烈度 6 度,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三、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建筑外立面造型以简洁大方为主,采用真石漆喷涂及白色玻璃反映拟建产业大楼的建筑特征,并与周边现有建筑立面进行协调。

2、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认真开展下阶段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四、投资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89.*元,其中工程费用491.75 万元,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评估价*元、水电接入费用*元,其他费用*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根据县本级级确认表(编号:*)意见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资金来源为中组部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及巩固提升资金 *元,超出部分资金由龙安村自筹,由产业第一年收入返还。

五、招标投标。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施工(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与工程紧密相关的重要设备购置、配套工程等)应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事项估算金额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未达到招标限额的事项如涉及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费用中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

六、其他

(一)按照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有关法规要求或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优化、补充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项目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新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或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本批复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乡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委核定。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7号)文件执行。

附件: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总概算核定表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永新县才丰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关于恳请审批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卓 (略) 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卓锐达评字〔2024〕第52号)。项目的建设积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农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推动乡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本工程建设方案可行、技术成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后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代码:2406-*-04-01-*)。

二、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位于永新县才丰乡,龙安村(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编号:*)。主要包括拟建产业大楼一幢,产业大楼为框架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 4024.68 ㎡,耐火等级二级,防水等级:Ⅰ级,建筑高度 19.80m,抗震设防烈度 6 度,设计使用年限 50 年

三、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建筑外立面造型以简洁大方为主,采用真石漆喷涂及白色玻璃反映拟建产业大楼的建筑特征,并与周边现有建筑立面进行协调。

2、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认真开展下阶段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四、投资概算

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589.*元,其中工程费用491.75 万元,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评估价*元、水电接入费用*元,其他费用*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根据县本级级确认表(编号:*)意见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资金来源为中组部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及巩固提升资金 *元,超出部分资金由龙安村自筹,由产业第一年收入返还。

五、招标投标。

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施工(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与工程紧密相关的重要设备购置、配套工程等)应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事项估算金额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未达到招标限额的事项如涉及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费用中非必须招标的事项可不招标。

六、其他

(一)按照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有关法规要求或标准规定,对项目进行优化、补充和完善,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项目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新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或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本批复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项目总投资的依据;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乡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我委核定。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须严格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永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府办字〔2021〕7号)文件执行。

附件:永新县红色名村联盟经济综合体产业大楼建设项目总概算核定表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