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卧龙岗年处理30万吨锑矿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民丰县卧龙岗年处理30万吨锑矿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民丰县 (略) 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民丰县 (略) 民丰县卧 (略) 理#吨锑矿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民丰县 (略) 民丰县卧 (略) 理#吨锑矿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民丰县G216国道9 (略)
项目概况:新建#吨/年锑矿选矿厂(含尾矿库),以生产工程及相配套的辅助设施为主,包括选矿工艺流程、选矿设备、磨矿分级、浮选、药剂制备、精矿脱水、厂区总图、供电、供水、通风除尘、土建等生产设施和办公、宿舍、食堂、尾矿库等生活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民丰县 (略)
联系人:胡砚军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 (略)
地址:新 (略) 沙 (略) 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 (略) 25幢2层商业201号
联系人:彭俊杰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民丰县 (略)
2024年10月18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0月,民丰县 (略) 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民丰县 (略) 民丰县卧 (略) 理#吨锑矿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民丰县 (略) 民丰县卧 (略) 理#吨锑矿选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民丰县G216国道9 (略)
项目概况:新建#吨/年锑矿选矿厂(含尾矿库),以生产工程及相配套的辅助设施为主,包括选矿工艺流程、选矿设备、磨矿分级、浮选、药剂制备、精矿脱水、厂区总图、供电、供水、通风除尘、土建等生产设施和办公、宿舍、食堂、尾矿库等生活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民丰县 (略)
联系人:胡砚军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 (略)
地址:新 (略) 沙 (略) 克拉玛依西街185号璟曜里 (略) 25幢2层商业201号
联系人:彭俊杰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民丰县 (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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