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抚顺市—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略) 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4﹞35号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 (略) (略) :

你单位《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 (略) (略) 拟投资(略).(略)元建设“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沈抚改革创 (略) 洗涤剂化工厂 (略) 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 (略) 洗涤剂化工厂现有100#脱氢单元,200#和2200#烷基化单元,共3个单元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老旧设备配套改造、换热流程改造。将现有100#脱氢单元规模扩大至(略)t/a,另2套脱氢单元均不变;将现有2套烷基化单元规模扩大至每套规模(略)t/a。其余储运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烷基苯产能由(略)t/a扩能至34.(略)t/a。

二、依据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书1中“城 (略) ”浓度限值。

(略) 500#加热炉配置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经排气筒(DA004,高100m,利旧)排放;

(略) 2500#加热炉配置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经排气筒(DA005,高80m,利旧)排放;

加热炉有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略) 理场低浓度废气经“ (略) 理+生物 (略) 理+两段滴滤式生物氧化”,经排气筒(DA006;30m、利旧)排放。

(略) 理场低浓度废气有组织排放放NMHC执行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值。

烷基化单元产生的含氢氟酸废气经“碱液洗涤器”中和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其他工艺废气直接进入碱洗+RT (略) 理,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略) 及苯卸车栈台尾气采用“冷凝+变压吸附”预处理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轻组分油装车尾气采用“吸附+氮气吹扫+真空解析”预处理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略) 理场高浓有机废气经 (略) 理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略) (略) 理后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略)烷总烃、氟化氢、NOx、SO2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6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略)烷总烃、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7标准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本项目DA004、DA005、DA013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

本项目排气筒按规范 (略) 。

2. 洗化厂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

本项目装置产生的含酸废水经中 (略) 理,含苯系物废水采用过氧化氢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水再排入厂 (略) 理场(设计规模300t/h),其他废水直 (略) (略) 排至厂 (略) 理场。出水部分回用于循环补充水等,剩余部分排入李石河。

废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悬浮物、总氰化物、总有机碳、总钒、总磷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标准,pH值、氟化物、苯、总铜、总锌及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1和表3排放限值的要求。

(略) 理场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依托)。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西侧、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排放限值,厂界东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4类排放限值。

4.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蓄热陶瓷,由厂家负责更换及清运。塔底焦油暂存于焦油罐(容积50m3,利旧);脱氢废催化剂、DEFINE废催化剂、废含氟氧化铝暂存于废催化剂危废库(占面积地157.6m2,利旧);中和池污泥、储运车间废活性炭等,暂存于综合危废库(占面积地233m2,利旧);尾气吸收废碱液暂存于废碱液池(容积40m3,利旧),以上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置。

危废贮存设施建设及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5.本项目 (略) 防渗。

地下水监控井4个(利旧)。

6. 事故废水依托厂区现有三级风险防控措施;厂区设事故池2座(有效容积5000m3/座,利旧)。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略)( (略) 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4﹞35号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 (略) (略) :

你单位《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局审批委员会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 (略) (略) 拟投资(略).(略)元建设“ (略) 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沈抚改革创 (略) 洗涤剂化工厂 (略) 内,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 (略) 洗涤剂化工厂现有100#脱氢单元,200#和2200#烷基化单元,共3个单元进行提升改造,包括老旧设备配套改造、换热流程改造。将现有100#脱氢单元规模扩大至(略)t/a,另2套脱氢单元均不变;将现有2套烷基化单元规模扩大至每套规模(略)t/a。其余储运工程、公用辅助工程均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烷基苯产能由(略)t/a扩能至34.(略)t/a。

二、依据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书1中“城 (略) ”浓度限值。

(略) 500#加热炉配置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经排气筒(DA004,高100m,利旧)排放;

(略) 2500#加热炉配置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经排气筒(DA005,高80m,利旧)排放;

加热炉有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其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略) 理场低浓度废气经“ (略) 理+生物 (略) 理+两段滴滤式生物氧化”,经排气筒(DA006;30m、利旧)排放。

(略) 理场低浓度废气有组织排放放NMHC执行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值。

烷基化单元产生的含氢氟酸废气经“碱液洗涤器”中和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其他工艺废气直接进入碱洗+RT (略) 理,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略) 及苯卸车栈台尾气采用“冷凝+变压吸附”预处理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轻组分油装车尾气采用“吸附+氮气吹扫+真空解析”预处理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略) 理场高浓有机废气经 (略) 理后再进入“碱洗+RTO”处理装置,经排气筒(DA013;30m)排放。

(略) (略) 理后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略)烷总烃、氟化氢、NOx、SO2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6排放限值;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略)烷总烃、苯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7标准要求,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本项目DA004、DA005、DA013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测

本项目排气筒按规范 (略) 。

2. 洗化厂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

本项目装置产生的含酸废水经中 (略) 理,含苯系物废水采用过氧化氢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水再排入厂 (略) 理场(设计规模300t/h),其他废水直 (略) (略) 排至厂 (略) 理场。出水部分回用于循环补充水等,剩余部分排入李石河。

废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悬浮物、总氰化物、总有机碳、总钒、总磷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标准,pH值、氟化物、苯、总铜、总锌及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及修改单中表1和表3排放限值的要求。

(略) 理场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依托)。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西侧、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排放限值,厂界东侧、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4类排放限值。

4.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蓄热陶瓷,由厂家负责更换及清运。塔底焦油暂存于焦油罐(容积50m3,利旧);脱氢废催化剂、DEFINE废催化剂、废含氟氧化铝暂存于废催化剂危废库(占面积地157.6m2,利旧);中和池污泥、储运车间废活性炭等,暂存于综合危废库(占面积地233m2,利旧);尾气吸收废碱液暂存于废碱液池(容积40m3,利旧),以上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 (略) 置。

危废贮存设施建设及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5.本项目 (略) 防渗。

地下水监控井4个(利旧)。

6. 事故废水依托厂区现有三级风险防控措施;厂区设事故池2座(有效容积5000m3/座,利旧)。

7.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8.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9.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

10.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投产前,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略)

2024年10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