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4年10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4年10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4年10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 (略) 民馨 (略) 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评估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稀土永磁制品项目公辅设施建设项目 |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城越 (略) |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 (略) 稀 (略) 黄河大街32号 (略) (略) 内。本项目仅在安泰北方 (略) 内空地进行新建,不新增占地。新建制备率为1200m3/h的制氮站,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 | 1、废气:本项目氮气制备工艺营运期无污染性废气排放,外排废气为空气分离后的工艺尾气,包括水冷塔、分子筛吸附器和冷箱排放的污氮(空气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含氮为>95%的非产品气体)等,不含有害物质,为大气环境中主要成分,无具体排放标准和排放要求。 2、废水: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废水;项目制氮系统生产设备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 (略) 处置。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 (略) 废水接管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制氮系统过滤器、压缩机、分子筛、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全封闭厂房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次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制氮系统产生的废过滤器、废分子筛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过滤器、废分子筛为一般固废,由设备供应企业负责更换回收,不在厂内储存;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 (略) 理。 |
2 | 低转速大扭矩工业电机项目 | 内蒙 (略) | 内蒙古华泰 (略) | 内蒙古天洲 (略) |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 (略) 电机产业园, (略) 内已建的6#单层厂房作为项目厂房,购置龙门液压机、动平衡机、磁钢装配台架、电机综合试验站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成一条年产1000台套低转速大扭矩工业电机装配线。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元,占总投资的2.23%。 | 1、废气: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漆雾)、二*苯、*苯、非*烷总烃,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27m排气筒(DA001)排放。灌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漆雾)、*苯、二*苯以及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苯、二*苯及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水帘柜废水定期加絮凝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管网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废水中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以及万水泉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接管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液压机、空压机等设备,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废物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试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喷 (略) 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液压油,灌封工序产生的废灌封胶及废灌封胶桶以及生活垃圾。试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灌封胶及废灌封胶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 (略) 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环保)关于2024年10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 传真:0472-*
通讯地址:包头稀 (略) 民馨 (略) 社区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评估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稀土永磁制品项目公辅设施建设项目 |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城越 (略) |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 (略) 稀 (略) 黄河大街32号 (略) (略) 内。本项目仅在安泰北方 (略) 内空地进行新建,不新增占地。新建制备率为1200m3/h的制氮站,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6%。 | 1、废气:本项目氮气制备工艺营运期无污染性废气排放,外排废气为空气分离后的工艺尾气,包括水冷塔、分子筛吸附器和冷箱排放的污氮(空气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含氮为>95%的非产品气体)等,不含有害物质,为大气环境中主要成分,无具体排放标准和排放要求。 2、废水: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废水;项目制氮系统生产设备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最终进入 (略) 处置。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的要求,同时满足 (略) 废水接管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制氮系统过滤器、压缩机、分子筛、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基础减振、全封闭厂房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次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制氮系统产生的废过滤器、废分子筛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过滤器、废分子筛为一般固废,由设备供应企业负责更换回收,不在厂内储存;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 (略) 理。 |
2 | 低转速大扭矩工业电机项目 | 内蒙 (略) | 内蒙古华泰 (略) | 内蒙古天洲 (略) | 本项目位于包头稀 (略) 电机产业园, (略) 内已建的6#单层厂房作为项目厂房,购置龙门液压机、动平衡机、磁钢装配台架、电机综合试验站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建成一条年产1000台套低转速大扭矩工业电机装配线。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元,占总投资的2.23%。 | 1、废气: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漆雾)、二*苯、*苯、非*烷总烃,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根27m排气筒(DA001)排放。灌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漆雾)、*苯、二*苯以及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苯、二*苯及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水帘柜废水定期加絮凝 (略) 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 (略) 管网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废水中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以及万水泉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接管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液压机、空压机等设备,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废物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试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喷 (略) 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液压油,灌封工序产生的废灌封胶及废灌封胶桶以及生活垃圾。试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灌封胶及废灌封胶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 (略) 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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