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二期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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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二期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 项目基本情况

(略) 环境卫 (略) 投资#元, (略) (略) (略) 运营管理,在现有义乌塔山填埋场内,利用已征土地对山体进行削坡,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 (略) 工程(二期),填埋场设计库容#m3、有效库容#m3,设计填埋量为100t/d~160t/d,日均填埋量为130t/d。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 (略) #m2,主要建设内容 (略) 基层构建、库区边坡设计、拦挡坝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 (略) 理系统、 (略) 以及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等。该工程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2024年9月29日, (略) 环境卫 (略) 根据《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 (略) 工程(二期)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环境卫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 (略) 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 (略)

建设地点: (略) 塔山填埋场内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iceu)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 (略) ,电话:057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 项目基本情况

(略) 环境卫 (略) 投资#元, (略) (略) (略) 运营管理,在现有义乌塔山填埋场内,利用已征土地对山体进行削坡,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 (略) 工程(二期),填埋场设计库容#m3、有效库容#m3,设计填埋量为100t/d~160t/d,日均填埋量为130t/d。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 (略) #m2,主要建设内容 (略) 基层构建、库区边坡设计、拦挡坝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防渗系统、渗 (略) 理系统、 (略) 以及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等。该工程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2024年9月29日, (略) 环境卫 (略) 根据《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 (略) 工程(二期)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 (略) 环境卫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名称: (略) 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 (略) 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 (略)

建设地点: (略) 塔山填埋场内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4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iceu)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 (略) ,电话:0579-#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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