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清汽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万米伴热带系列产品及100万米伴热复合管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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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清汽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万米伴热带系列产品及100万米伴热复合管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年10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清 (略) 新建年产(略)米伴热带系列产品及(略)米伴热复合管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略) (略) 银湖街 (略) 166号

杭州清 (略)

杭州清 (略) 租用浙江大 (略) 1号厂房场地4735.42平方米,计划投资314.(略)元建设伴热带及耐腐伴热采样复合管生产线。投产后形成年产(略)米伴热带系列产品及(略)米耐腐伴热采样复合管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

无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绕包颗粒物经隔离除尘罩收集除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纳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资质单 (略) 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 (略) 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0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清 (略) 新建年产(略)米伴热带系列产品及(略)米伴热复合管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略) (略) 银湖街 (略) 166号

杭州清 (略)

杭州清 (略) 租用浙江大 (略) 1号厂房场地4735.42平方米,计划投资314.(略)元建设伴热带及耐腐伴热采样复合管生产线。投产后形成年产(略)米伴热带系列产品及(略)米耐腐伴热采样复合管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

无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绕包颗粒物经隔离除尘罩收集除尘;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纳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存放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资质单 (略) 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监督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 (略) 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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