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及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年9月份项目建议书——东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东至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及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
报来《关于东至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及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东水利〔2024〕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及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 (略) 。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东至县葛公镇、尧渡镇、洋湖镇、官港镇、青山乡、张溪镇、东流镇、香隅镇、花园乡。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23座水库大坝新建护坡、 (略) 等标准化建设工程,改造 (略) 饮用水工程, (略) 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库新建护坡约#㎡,道路约5100m;饮用 (略) 约28.2m。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0月—2024年12月,计划202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16.#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及一般债券配套。
八、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要求,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投资估算以及社会效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重点必须完成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主要审批手续,组织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批,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409-#-04-05-#。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略) :
报来《关于东至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及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申请》(东水利〔2024〕7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东至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东政办秘〔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审核意见,经研究同意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至县2024年度小型水库标准化建设及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东 (略) 。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点:东至县葛公镇、尧渡镇、洋湖镇、官港镇、青山乡、张溪镇、东流镇、香隅镇、花园乡。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23座水库大坝新建护坡、 (略) 等标准化建设工程,改造 (略) 饮用水工程, (略) 小流域治理工程。水库新建护坡约#㎡,道路约5100m;饮用 (略) 约28.2m。
六、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0月—2024年12月,计划202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16.#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及一般债券配套。
八、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要求,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投资估算以及社会效益、征迁、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重点必须完成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安全、节能等主要审批手续,组织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批,坚决防范“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新形象工程”。
九、如需对本立项批复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
十、项目编码:2409-#-04-05-#。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不能按期建设的,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只能延期1次。
此复
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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