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南诏镇牌坊街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公告
诏安县南诏镇牌坊街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南诏镇牌坊街改造项目安置房拟进行选房分房。为做好选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安置户利益,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安置房地点:诏安 (略) 征迁 (略) 。
二、 选房时间:2024年 10 月 28 日上午9:00点。
三、 选房地点:南诏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四、 选房对象:安置房分配对象为牌坊街改造项目范围内,与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
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
六、其他事项
(一)由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被征收人的受委托人参加选房;
(二)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受委托人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三)被征收人参加选房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选房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与被征收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受委托人代为选房的,同时带上经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亲笔签名的《选房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登记方可参加选房。
(四)被征收人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选房。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五)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临时安置费的计算截止至选房公告公示之日止。
联系电话:0596-*
特此公告!
诏安县住房和 (略) 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根据工作安排,南诏镇牌坊街改造项目安置房拟进行选房分房。为做好选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安置户利益,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选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安置房地点:诏安 (略) 征迁 (略) 。
二、 选房时间:2024年 10 月 28 日上午9:00点。
三、 选房地点:南诏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四、 选房对象:安置房分配对象为牌坊街改造项目范围内,与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
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
六、其他事项
(一)由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被征收人的受委托人参加选房;
(二)被征收人、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受委托人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三)被征收人参加选房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被征收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选房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与被征收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受委托人代为选房的,同时带上经委托人和受委托人亲笔签名的《选房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登记方可参加选房。
(四)被征收人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选房。否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五)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临时安置费的计算截止至选房公告公示之日止。
联系电话: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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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住房和 (略) 诏安县南诏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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