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 (略) 生 (略) 。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 (略) 管委会)
项目名称 | 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新材料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略) 经 (略) 传感谷B-2-2厂房一楼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经 (略) 传感谷B-2-2厂房一楼,租赁厂房约200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项目一期购置轧机、卧式挤压机、中拉机、微拉机等生产设备,新建年产300吨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生产线一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熔化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退火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产量极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取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颗粒物排放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与循环冷却 (略) (略) 。项目废水排放取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3.固废 项目边角料、熔化废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外售,布袋除尘器定期清灰,废布袋交由环卫部 (略) 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各种环保、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通 (略) 、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 (略) (略) 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7-*-04-0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经 (略) 生 (略) 。
联系电话:0552-*(传真)
地址: (略) 大 (略) 之门西楼315室(蚌埠经 (略) 管委会)
项目名称 | 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新材料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略) 经 (略) 传感谷B-2-2厂房一楼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经 (略) 传感谷B-2-2厂房一楼,租赁厂房约200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项目一期购置轧机、卧式挤压机、中拉机、微拉机等生产设备,新建年产300吨超高纯高精密合金细丝生产线一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熔化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退火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产量极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取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污染物浓度限值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颗粒物排放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无组织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放,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与循环冷却 (略) (略) 。项目废水排放取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3.固废 项目边角料、熔化废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外售,布袋除尘器定期清灰,废布袋交由环卫部 (略) 理处置。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 (略) 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各种环保、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通 (略) 、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经 (略) (略) 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7-*-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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