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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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略) 改建项目

温环龙建〔2024〕332号

2024.10.21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温环龙建〔2024〕332航大.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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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略) 改建项目

温环龙建〔2024〕332号

2024.10.21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温环龙建〔2024〕332航大.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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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略) 改建项目

温环龙建〔2024〕332号

2024.10.21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温环龙建〔2024〕332航大.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略) 改建项目

温环龙建〔2024〕332号

2024.10.21

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温环龙建〔2024〕332航大.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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