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50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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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50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

项目负责人

陈秀英

环评机构

浙江清雨 (略)

建设性质



投 资

#元

建设地点

(略) 玉城街道创融工业城47幢

用 地

586.04m2

项目概况

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 (略) 玉城街道创融工业城47幢,用地面积为586.04m2,经营范围为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拟投资#元组织实施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生产设备包括购置抛砂机、数控机、锯料机、台钻、冷挤压机、大车床、无心磨机、清洗机、抛光机等。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四周 (略) 其他工业企业、 (略) ,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 (略) 、风 (略) 、 (略) 等保护目标,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2 (略) 的银杏苑居民点。

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气:抛砂粉尘、钻孔粉尘与抛光粉尘。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含金属屑)、收集的抛砂粉尘、废抛光带、收集的抛光粉尘、废油桶、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抛砂工序和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抛砂机和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 (略) 置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引高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收集的抛砂粉尘、废抛光带、收集的抛光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油桶、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 (略) 置。

4、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下方加装减振垫等。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 2024年10月2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0月21日


关于拟对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

项目负责人

陈秀英

环评机构

浙江清雨 (略)

建设性质



投 资

#元

建设地点

(略) 玉城街道创融工业城47幢

用 地

586.04m2

项目概况

玉环双泽机械厂(普通合伙) (略) 玉城街道创融工业城47幢,用地面积为586.04m2,经营范围为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拟投资#元组织实施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生产设备包括购置抛砂机、数控机、锯料机、台钻、冷挤压机、大车床、无心磨机、清洗机、抛光机等。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四周 (略) 其他工业企业、 (略) ,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 (略) 、风 (略) 、 (略) 等保护目标,最近的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2 (略) 的银杏苑居民点。

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气:抛砂粉尘、钻孔粉尘与抛光粉尘。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切削液(含金属屑)、收集的抛砂粉尘、废抛光带、收集的抛光粉尘、废油桶、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液压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抛砂工序和抛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抛砂机和抛光机自带的布袋除 (略) 置后通过高度不低于15m的排气筒(DA001)引高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收集的抛砂粉尘、废抛光带、收集的抛光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油桶、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清洗剂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 (略) 置。

4、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下方加装减振垫等。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 2024年10月28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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