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吨/年高温煤焦油深加工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原备案名称6万吨/沥青基特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5万吨/年高温煤焦油深加工生产项目第一次公示原备案名称6万吨/沥青基特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酒泉 (略) #吨/年高温煤焦油深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 (略) 络链接:http://**-mmB_g,提取码:t4f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拟建地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酒泉 (略) #吨/年高温煤焦油深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酒泉 (略)
建设地点:玉门东建材 (略) (略) 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煤焦油蒸馏装置规模为#吨/年(无水焦油原料),折合无 (略) 理能力为焦油加工装置#kg/h;馏分洗涤分解、工业萘按照与#吨/年焦油加工装置匹配建设,新鲜水、循环水、变电所等公用依托酒泉 (略) 现有公用设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泉 (略)
联系人:任艳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玉门东建材 (略) 酒泉 (略)
六、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名城广场3804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酒泉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酒泉 (略) #吨/年高温煤焦油深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 (略) 络链接:http://**-mmB_g,提取码:t4f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拟建地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酒泉 (略) #吨/年高温煤焦油深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酒泉 (略)
建设地点:玉门东建材 (略) (略) 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煤焦油蒸馏装置规模为#吨/年(无水焦油原料),折合无 (略) 理能力为焦油加工装置#kg/h;馏分洗涤分解、工业萘按照与#吨/年焦油加工装置匹配建设,新鲜水、循环水、变电所等公用依托酒泉 (略) 现有公用设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酒泉 (略)
联系人:任艳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玉门东建材 (略) 酒泉 (略)
六、评价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名城广场3804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酒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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