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1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21日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家用电器技改项目 | 宁波杭 (略) 庵东 (略) 前湾双创园2#楼 | 宁波 (略) | 项目租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自动喷涂线实施年产#套家用电器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项 (略) 域废水可以纳管,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经慈溪北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合理布 (略) ,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略) 内绿化等,场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 (略) (略) (宁波杭 (略) (略) 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家用电器技改项目 | 宁波杭 (略) 庵东 (略) 前湾双创园2#楼 | 宁波 (略) | 项目租用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自动喷涂线实施年产#套家用电器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项 (略) 域废水可以纳管,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经慈溪北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项目产生的注塑废气经活性 (略) 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合理布 (略) ,对于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略) 内绿化等,场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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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 (略) (略) (宁波杭 (略) (略) 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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