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纯电子气体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示
高纯电子气体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首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合肥先 (略) (略) 斯康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高纯电子气体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合肥先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项目概况:合肥先 (略) 拟投资(略).(略)元建设生产线,项目实施后新增生产能力:
1、提纯:四氯化硅300吨/年、三氯化硼200吨/年、二氯二氢硅200吨/年、超纯氮300吨/年、超纯氩300吨/年、超纯氦10吨/年、三氟化氮500吨/年、二氧化碳100吨/年、氧气200吨/年、氢气20吨/年;
2、混配:磷烷+氢气混合气3000瓶/年、(略)硼烷+氢气混合气3000瓶/年、氟气+氮气混合气(1900瓶/年,100台管束车/年)、准分子激光气(略)瓶/年;
3、分装:二氧化碳(略)吨/年、液氮/氮气3000吨/年、液氩/氩气3000吨/年、液氦/氦气50吨/年;
4、设备配套:超洁净 (略) 理(略)只/年;
5、储存经营:(略)烷50吨/年、硅烷10吨/年、一氧化二氮80吨/年、氟(略)烷45吨/年、二氟(略)烷45吨/年、三氟(略)烷100吨/年、六氟(略)二烯50吨/年、六氟化硫100吨/年、四氟化碳100吨/年。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先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孙总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斯康 (略)
联系方式:0551-(略)
联系人:高工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首次公众公示(即本公示)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 (略) 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略) 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 (略) 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下载链接: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合肥先 (略) 高纯电子气体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docx
合肥先 (略)
(略) 斯康 (略)
2024年10月21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合肥先 (略) (略) 斯康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高纯电子气体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合肥先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 (略) (略) (略) 交口西北角
项目概况:合肥先 (略) 拟投资(略).(略)元建设生产线,项目实施后新增生产能力:
1、提纯:四氯化硅300吨/年、三氯化硼200吨/年、二氯二氢硅200吨/年、超纯氮300吨/年、超纯氩300吨/年、超纯氦10吨/年、三氟化氮500吨/年、二氧化碳100吨/年、氧气200吨/年、氢气20吨/年;
2、混配:磷烷+氢气混合气3000瓶/年、(略)硼烷+氢气混合气3000瓶/年、氟气+氮气混合气(1900瓶/年,100台管束车/年)、准分子激光气(略)瓶/年;
3、分装:二氧化碳(略)吨/年、液氮/氮气3000吨/年、液氩/氩气3000吨/年、液氦/氦气50吨/年;
4、设备配套:超洁净 (略) 理(略)只/年;
5、储存经营:(略)烷50吨/年、硅烷10吨/年、一氧化二氮80吨/年、氟(略)烷45吨/年、二氟(略)烷45吨/年、三氟(略)烷100吨/年、六氟(略)二烯50吨/年、六氟化硫100吨/年、四氟化碳100吨/年。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先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孙总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略) 斯康 (略)
联系方式:0551-(略)
联系人:高工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首次公众公示(即本公示)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 (略) 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略) 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 (略) 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 (略) 络链接
下载链接: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合肥先 (略) 高纯电子气体新材料项目(重新报批).docx
合肥先 (略)
(略) 斯康 (略)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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