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部分闲置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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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部分闲置地块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公示

一、 论证背景

1、 (略) 发展需要,盘活存量土地

国土空间规 (略) 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提升的转变,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四川省自然资 (略)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的相关文件要求, (略) 更新, (略) 存量资源, (略) 空间结构优化、品质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本次论证几个地块为已征未利用用地,地块已闲置多年, (略) 形 (略) 功能完善造成不利影响,按照部省相关文件精神,应加快推进该类用地的盘活利用。

2、顺应新形势, (略) 场平稳发展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中相关描述:

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结 (略) 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 (略) 置情况,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协调推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因此,为顺应新形势, (略) 场平稳发展,本次论证是必要。

3、优化土地出让条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出: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要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提升城镇发展质量的要求,合理确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 (略) 更新。稳妥推进 (略) 、城中村、 (略) 、旧工厂、 (略) 进行改造开发,加大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等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等产业用地的整治利用。

因此,项目论证是为 (略) 更新, (略) 。

二、 论证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相关要求,基于现有控规已 (略) 域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发展实际需求,在编国空详细规划获批时间较长, (略) 发展建设又需要规划给予具体指导的情况下,为满足规划管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应结合低效用地盘活政策和现状实际情况,对近期重点建设地块,结合正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控制指标进行论证。

本次论证 (略) 闲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符合已批复国土空间规划 (略) ,不涉及国空总规强制性内容。

三、 论证结论

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引导存量用地优先建设,提升用地保障能力, (略) 城市建设, (略) 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本次规划条件论证是必要、合法、可行的。在原规划指标基础上,对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进行论证优化,建筑退线、停车位、配套设施等原则上满足《 (略) 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2)》相关要求。

四、 论证成果

五、 公示时间:30日(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

六、 公示方式: (略) (略) 站

七、 意见反馈电话:(略);邮箱:*@*q.com

邮件地址: (略) (略) 261号, (略) (略) ,邮编:(略)

一、 论证背景

1、 (略) 发展需要,盘活存量土地

国土空间规 (略) 由外延发展向内涵提升的转变,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四川省自然资 (略)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的相关文件要求, (略) 更新, (略) 存量资源, (略) 空间结构优化、品质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本次论证几个地块为已征未利用用地,地块已闲置多年, (略) 形 (略) 功能完善造成不利影响,按照部省相关文件精神,应加快推进该类用地的盘活利用。

2、顺应新形势, (略) 场平稳发展

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宅用地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918号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中相关描述:

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各地要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供地计划中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要多措并举,统筹盘活各类存量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结 (略) 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 (略) 置情况,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协调推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因此,为顺应新形势, (略) 场平稳发展,本次论证是必要。

3、优化土地出让条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出: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要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和提升城镇发展质量的要求,合理确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 (略) 更新。稳妥推进 (略) 、城中村、 (略) 、旧工厂、 (略) 进行改造开发,加大对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等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等产业用地的整治利用。

因此,项目论证是为 (略) 更新, (略) 。

二、 论证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相关要求,基于现有控规已 (略) 域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发展实际需求,在编国空详细规划获批时间较长, (略) 发展建设又需要规划给予具体指导的情况下,为满足规划管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应结合低效用地盘活政策和现状实际情况,对近期重点建设地块,结合正在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控制指标进行论证。

本次论证 (略) 闲置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符合已批复国土空间规划 (略) ,不涉及国空总规强制性内容。

三、 论证结论

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引导存量用地优先建设,提升用地保障能力, (略) 城市建设, (略) 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本次规划条件论证是必要、合法、可行的。在原规划指标基础上,对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进行论证优化,建筑退线、停车位、配套设施等原则上满足《 (略) 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2)》相关要求。

四、 论证成果

五、 公示时间:30日(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1月18日)

六、 公示方式: (略) (略) 站

七、 意见反馈电话:(略);邮箱:*@*q.com

邮件地址: (略) (略) 261号, (略) (略)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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