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8日作出关于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栗木村等8个村农田生态功能提升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子项目Ⅰ标段、Ⅱ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桂林市恭城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8日作出关于对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栗木村等8个村农田生态功能提升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子项目Ⅰ标段、Ⅱ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1 | 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栗木村等8个村农田生态功能提升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子项目)Ⅰ标段、Ⅱ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恭环审〔2024〕15号 | 2024年10月18日 | 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 广西壮 (略) (略)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大营村、五福村、大枧村 | 广西 (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略),通讯地址: (略) 恭城 (略) ,邮编:(略)。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1 | 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栗木村等8个村农田生态功能提升项目(河道生态修复子项目)Ⅰ标段、Ⅱ标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恭环审〔2024〕15号 | 2024年10月18日 | 恭城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 广西壮 (略) (略) 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大营村、五福村、大枧村 | 广西 (略)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3-(略),通讯地址: (略) 恭城 (略) ,邮编:(略)。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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