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环综合〔2023〕24号)要求,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厅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力推进。将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思想认识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厅党组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厅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明确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 (略) 室,建立“一处牵头,多处协同”机制,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协同推 (略) 面。
(三)推动履职尽责。对涉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推动。对市县为责任主体事项,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采取会议调度、工作通报、文件督办、专家指导、现场推动、领导约谈等不同工作形式,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由我厅为整改责任单位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剩余2个按时序要求顺利推进。
二、持续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一)城镇生 (略) 理设施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城 (略) 理设施补短板, (略) 项目7项, (略) 理能力12.(略)立方米/日;建制镇 (略) 理项目16个, (略) 理能力0.(略)立方米/日。制发《 (略) 政污 (略) 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 (略) (略) 理厂和221个建制 (略) 理厂(站)进行考核评估,推进有关设施规范达标运行。
(二)城市生 (略) 置监管持续加强。制定实施《 (略) (略) 理 (略) 理处置评价标准》(DB13(J)/T8523-2023), (略) 生 (略) (略) 政污泥单位全覆盖原则,组织 (略) (略) 理处置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各地进行整改, (略) (略) 理处置行为。
(三)排 (略) 和雨污分流改造稳步推进。认 (略) 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高标准、大力度 (略) 排 (略) 改造283.2公里、排水 (略) 雨污分流改造730.3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城市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首次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 (略) 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发现水体黑臭隐患及时 (略) (略) 置。指导 (略) 年内全部完成新 (略) 黑臭水体系统治理。
三、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认真学总 (略) (略) 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举办宣传周主题活动86场次,开放科普教育基地53个。评选垃圾分类典型集体20个、个人35名,我省1名分类讲解员获住建部科普讲解比赛一等奖。开展“混装混运”专项整治,强 (略) 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 (略) 达到90%以上。 (略) 在住建部2023年三季度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晋 (略) 。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在4.(略)个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实现收转运体系全覆盖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回头看”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行动。探索利用高点监控实时监测农村垃圾,发现问题及 (略) 理,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不断规范。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全面评估安全、环保等各环节管理水平,帮助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指导整改到位。加快 (略) ,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监管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
四、强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公布364个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筛选22个工程项目组织线上观摩交流。立足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和工作调度,施工扬尘污染持续降低。
(二) (略) 扬尘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略) 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 (略) 开展暗访复核, (略) 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成效, (略) (略) 保持“水洗机扫”能力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
(一)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提升。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工作推动。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省城镇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9.9%,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44.8%。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01.(略)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733.(略)平方米。
(二)绿色建材推广力度不断加大。 (略) (略) 、省工信厅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协同机制,举办4次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推广交流活动,800余家企业、1400余人参加,其中,58家企业签订了29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六、切实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一)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进《 (略) 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协调机制等, (略) 管理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略) 管理执法骨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开 (略) 罚案卷评查,提 (略) 罚工作质量水平。
(二)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强。 (略) (略) 建筑垃圾、施工扬尘、施工噪声、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共整改问题6319件, (略) 906件,罚款(略)余元。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公开曝光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违法案件21起。
2024年,我厅将继续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部门工作职责,持续做好城镇水环境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 (略) (略) 垃圾分类,加强建 (略)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6日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环综合〔2023〕24号)要求,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厅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力推进。将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思想认识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厅党组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厅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明确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 (略) 室,建立“一处牵头,多处协同”机制,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协同推 (略) 面。
(三)推动履职尽责。对涉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推动。对市县为责任主体事项,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采取会议调度、工作通报、文件督办、专家指导、现场推动、领导约谈等不同工作形式,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由我厅为整改责任单位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剩余2个按时序要求顺利推进。
二、持续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一)城镇生 (略) 理设施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城 (略) 理设施补短板, (略) 项目7项, (略) 理能力12.(略)立方米/日;建制镇 (略) 理项目16个, (略) 理能力0.(略)立方米/日。制发《 (略) 政污 (略) 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 (略) (略) 理厂和221个建制 (略) 理厂(站)进行考核评估,推进有关设施规范达标运行。
(二)城市生 (略) 置监管持续加强。制定实施《 (略) (略) 理 (略) 理处置评价标准》(DB13(J)/T8523-2023), (略) 生 (略) (略) 政污泥单位全覆盖原则,组织 (略) (略) 理处置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各地进行整改, (略) (略) 理处置行为。
(三)排 (略) 和雨污分流改造稳步推进。认 (略) 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高标准、大力度 (略) 排 (略) 改造283.2公里、排水 (略) 雨污分流改造730.3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城市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首次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 (略) 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发现水体黑臭隐患及时 (略) (略) 置。指导 (略) 年内全部完成新 (略) 黑臭水体系统治理。
三、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认真学总 (略) (略) 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举办宣传周主题活动86场次,开放科普教育基地53个。评选垃圾分类典型集体20个、个人35名,我省1名分类讲解员获住建部科普讲解比赛一等奖。开展“混装混运”专项整治,强 (略) 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 (略) 达到90%以上。 (略) 在住建部2023年三季度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晋 (略) 。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在4.(略)个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实现收转运体系全覆盖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回头看”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行动。探索利用高点监控实时监测农村垃圾,发现问题及 (略) 理,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不断规范。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全面评估安全、环保等各环节管理水平,帮助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指导整改到位。加快 (略) ,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监管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
四、强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公布364个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筛选22个工程项目组织线上观摩交流。立足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和工作调度,施工扬尘污染持续降低。
(二) (略) 扬尘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略) 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 (略) 开展暗访复核, (略) 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成效, (略) (略) 保持“水洗机扫”能力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
(一)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提升。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工作推动。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省城镇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9.9%,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44.8%。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01.(略)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733.(略)平方米。
(二)绿色建材推广力度不断加大。 (略) (略) 、省工信厅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协同机制,举办4次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推广交流活动,800余家企业、1400余人参加,其中,58家企业签订了29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六、切实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一)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进《 (略) 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协调机制等, (略) 管理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略) 管理执法骨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开 (略) 罚案卷评查,提 (略) 罚工作质量水平。
(二)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强。 (略) (略) 建筑垃圾、施工扬尘、施工噪声、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共整改问题6319件, (略) 906件,罚款(略)余元。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公开曝光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违法案件21起。
2024年,我厅将继续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部门工作职责,持续做好城镇水环境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 (略) (略) 垃圾分类,加强建 (略)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6日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环综合〔2023〕24号)要求,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厅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力推进。将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思想认识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厅党组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厅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明确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 (略) 室,建立“一处牵头,多处协同”机制,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协同推 (略) 面。
(三)推动履职尽责。对涉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推动。对市县为责任主体事项,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采取会议调度、工作通报、文件督办、专家指导、现场推动、领导约谈等不同工作形式,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由我厅为整改责任单位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剩余2个按时序要求顺利推进。
二、持续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一)城镇生 (略) 理设施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城 (略) 理设施补短板, (略) 项目7项, (略) 理能力12.(略)立方米/日;建制镇 (略) 理项目16个, (略) 理能力0.(略)立方米/日。制发《 (略) 政污 (略) 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 (略) (略) 理厂和221个建制 (略) 理厂(站)进行考核评估,推进有关设施规范达标运行。
(二)城市生 (略) 置监管持续加强。制定实施《 (略) (略) 理 (略) 理处置评价标准》(DB13(J)/T8523-2023), (略) 生 (略) (略) 政污泥单位全覆盖原则,组织 (略) (略) 理处置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各地进行整改, (略) (略) 理处置行为。
(三)排 (略) 和雨污分流改造稳步推进。认 (略) 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高标准、大力度 (略) 排 (略) 改造283.2公里、排水 (略) 雨污分流改造730.3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城市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首次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 (略) 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发现水体黑臭隐患及时 (略) (略) 置。指导 (略) 年内全部完成新 (略) 黑臭水体系统治理。
三、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认真学总 (略) (略) 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举办宣传周主题活动86场次,开放科普教育基地53个。评选垃圾分类典型集体20个、个人35名,我省1名分类讲解员获住建部科普讲解比赛一等奖。开展“混装混运”专项整治,强 (略) 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 (略) 达到90%以上。 (略) 在住建部2023年三季度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晋 (略) 。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在4.(略)个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实现收转运体系全覆盖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回头看”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行动。探索利用高点监控实时监测农村垃圾,发现问题及 (略) 理,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不断规范。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全面评估安全、环保等各环节管理水平,帮助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指导整改到位。加快 (略) ,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监管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
四、强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公布364个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筛选22个工程项目组织线上观摩交流。立足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和工作调度,施工扬尘污染持续降低。
(二) (略) 扬尘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略) 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 (略) 开展暗访复核, (略) 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成效, (略) (略) 保持“水洗机扫”能力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
(一)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提升。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工作推动。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省城镇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9.9%,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44.8%。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01.(略)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733.(略)平方米。
(二)绿色建材推广力度不断加大。 (略) (略) 、省工信厅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协同机制,举办4次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推广交流活动,800余家企业、1400余人参加,其中,58家企业签订了29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六、切实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一)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进《 (略) 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协调机制等, (略) 管理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略) 管理执法骨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开 (略) 罚案卷评查,提 (略) 罚工作质量水平。
(二)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强。 (略) (略) 建筑垃圾、施工扬尘、施工噪声、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共整改问题6319件, (略) 906件,罚款(略)余元。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公开曝光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违法案件21起。
2024年,我厅将继续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部门工作职责,持续做好城镇水环境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 (略) (略) 垃圾分类,加强建 (略)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6日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环综合〔2023〕24号)要求,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我厅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力推进。将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思想认识水平。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厅党组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厅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明确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 (略) 室,建立“一处牵头,多处协同”机制,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协同推 (略) 面。
(三)推动履职尽责。对涉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推动。对市县为责任主体事项,加强督促指导服务,采取会议调度、工作通报、文件督办、专家指导、现场推动、领导约谈等不同工作形式,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由我厅为整改责任单位的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剩余2个按时序要求顺利推进。
二、持续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一)城镇生 (略) 理设施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城 (略) 理设施补短板, (略) 项目7项, (略) 理能力12.(略)立方米/日;建制镇 (略) 理项目16个, (略) 理能力0.(略)立方米/日。制发《 (略) 政污 (略) 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 (略) (略) 理厂和221个建制 (略) 理厂(站)进行考核评估,推进有关设施规范达标运行。
(二)城市生 (略) 置监管持续加强。制定实施《 (略) (略) 理 (略) 理处置评价标准》(DB13(J)/T8523-2023), (略) 生 (略) (略) 政污泥单位全覆盖原则,组织 (略) (略) 理处置考核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各地进行整改, (略) (略) 理处置行为。
(三)排 (略) 和雨污分流改造稳步推进。认 (略) 办公厅印发的《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国办发〔2022〕22号),高标准、大力度 (略) 排 (略) 改造283.2公里、排水 (略) 雨污分流改造730.3公里,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四)城市黑臭水体保持“动态清零”。首次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 (略) 黑臭水体暗访专项行动,发现水体黑臭隐患及时 (略) (略) 置。指导 (略) 年内全部完成新 (略) 黑臭水体系统治理。
三、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认真学总 (略) (略) 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的重要回信精神,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举办宣传周主题活动86场次,开放科普教育基地53个。评选垃圾分类典型集体20个、个人35名,我省1名分类讲解员获住建部科普讲解比赛一等奖。开展“混装混运”专项整治,强 (略) 域内具备垃圾分类条 (略) 达到90%以上。 (略) 在住建部2023年三季度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晋 (略) 。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在4.(略)个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的行政村实现收转运体系全覆盖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回头看”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行动。探索利用高点监控实时监测农村垃圾,发现问题及 (略) 理,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不断规范。对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开展现场帮扶指导,全面评估安全、环保等各环节管理水平,帮助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工作建议,指导整改到位。加快 (略) ,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监管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
四、强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组织开展全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公布364个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筛选22个工程项目组织线上观摩交流。立足秋冬季等重点时段,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和工作调度,施工扬尘污染持续降低。
(二) (略) 扬尘治理成效持续巩固。 (略) 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 (略) 开展暗访复核, (略) 道路扬尘整治工作成效, (略) (略) 保持“水洗机扫”能力全覆盖。
五、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
(一)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提升。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工作推动。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省城镇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9.9%,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44.8%。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01.(略)平方米、装配式建筑2733.(略)平方米。
(二)绿色建材推广力度不断加大。 (略) (略) 、省工信厅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推广协同机制,举办4次新型建材(装配式建筑)推广交流活动,800余家企业、1400余人参加,其中,58家企业签订了29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六、切实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一)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进《 (略) 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立法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执法程序、行为规范、协调机制等, (略) 管理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略) 管理执法骨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开 (略) 罚案卷评查,提 (略) 罚工作质量水平。
(二)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强。 (略) (略) 建筑垃圾、施工扬尘、施工噪声、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共整改问题6319件, (略) 906件,罚款(略)余元。发挥典型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公开曝光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典型违法案件21起。
2024年,我厅将继续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部门工作职责,持续做好城镇水环境保障能力巩固提升,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 (略) (略) 垃圾分类,加强建 (略) 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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