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东市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兴三路西侧、规划路B北侧局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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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丹东市老城区振兴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兴三路西侧、规划路B北侧局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略) (略)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

2.项目位置: (略) 西侧、 (略) B北侧

二、公示内容

(一)主要调整内容:

1. (略) 西侧、 (略) B北侧地块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2.禁止机 (略) 段

调整前:“ (略) ”(城市次干道)一侧全线禁止机动车开口。两条“ (略) ”( (略) )及“ (略) ”( (略) )一侧7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 (略) 段。

调整后:道路交叉口红线交点沿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内, (略) 3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 (略) 段。

3.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由设置在“ (略) ”和“ (略) ”调整为设置在“ (略) ”、“ (略) ”、“ (略) A”和 “ (略) B”。

4.坐标系由1980西安坐标系1.5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调整为2000坐标系3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地块各项指标:

1.E-06-05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约0.12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E-06-06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用地面积约0.77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5%。

3.E-06-0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2.23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地块各项指标:

1.E-06-05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约0.12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E-06-06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约0.77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5%。

3.E-06-07A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略) 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1.60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0,建筑高度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

4.E-06-07B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0.63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3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20%。

5.配套停车设施标准,住宅机动车配建标准为1.0车位/户;住宅非机动车配建标准为1.0车位/户; 配套服务设施、机关团体机动车配建标准: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机关团体非机动车配建标准:7.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公用设施、供电设施机动车配建标准: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公用设施、供电设施非机动车配建标准:2.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具体内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设计号:24GH319)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 日至2024年 11月29日

四、公示渠道 (略) 站、丹东日报、施工现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略)

2024年10月21日

(略) 图片




(略) (略)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

2.项目位置: (略) 西侧、 (略) B北侧

二、公示内容

(一)主要调整内容:

1. (略) 西侧、 (略) B北侧地块的用地范围、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2.禁止机 (略) 段

调整前:“ (略) ”(城市次干道)一侧全线禁止机动车开口。两条“ (略) ”( (略) )及“ (略) ”( (略) )一侧7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 (略) 段。

调整后:道路交叉口红线交点沿次干道方向延伸50米范围内, (略) 3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 (略) 段。

3.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位置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由设置在“ (略) ”和“ (略) ”调整为设置在“ (略) ”、“ (略) ”、“ (略) A”和 “ (略) B”。

4.坐标系由1980西安坐标系1.5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调整为2000坐标系3度带高斯克吕格投影。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前地块各项指标:

1.E-06-05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约0.12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E-06-06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用地面积约0.77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5%。

3.E-06-0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约2.236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地块各项指标:

1.E-06-05地块: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约0.12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30%。

2.E-06-06地块: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约0.777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0,建筑密度不大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绿地率不小于35%。

3.E-06-07A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略) 服务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1.603公顷,容积率不大于2.50,建筑高度不大于20%,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绿地率不小于35%。

4.E-06-07B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约0.634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30,建筑密度不大于50%,建筑高度不大于30米,绿地率不小于20%。

5.配套停车设施标准,住宅机动车配建标准为1.0车位/户;住宅非机动车配建标准为1.0车位/户; 配套服务设施、机关团体机动车配建标准: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服务设施、机关团体非机动车配建标准:7.5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公用设施、供电设施机动车配建标准: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公用设施、供电设施非机动车配建标准:2.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具体内 (略) (略) (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西侧、 (略) (略) 部地块调整,设计号:24GH319)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 日至2024年 11月29日

四、公示渠道 (略) 站、丹东日报、施工现场

五、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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