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黎川县宏村镇农村公路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2024年黎川县宏村镇农村公路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4〕287号
关于2024年黎川县宏村镇农村公路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2024年黎川县宏村 (略) 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宏府函〔2024〕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宏村 (略) 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宏村 (略) 水毁重建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宏村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4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宏村镇孔洲村黄家范。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线名称为S534日峰至太和,桩号为K22+476,重建砼挡土墙长68米,高2米,回填土73.19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7.#元,资金来源为黎府字〔2024〕102号文件批复财政安排移民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抄 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印发
黎发改审批字〔2024〕287号
关于2024年黎川县宏村镇农村公路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宏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2024年黎川县宏村 (略) 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宏府函〔2024〕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宏村 (略) 水毁重建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宏村 (略) 水毁重建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宏村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409-#-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宏村镇孔洲村黄家范。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线名称为S534日峰至太和,桩号为K22+476,重建砼挡土墙长68米,高2米,回填土73.19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7.#元,资金来源为黎府字〔2024〕102号文件批复财政安排移民资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抄 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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