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杰锞镇江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公告
关于对杰锞镇江实业有限公司新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公告
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略) 229号京口 (略) ?
镇京环审〔2024〕2号
关于对杰锞(镇江) (略) 新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杰锞(镇江)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杰锞(镇江) (略) 新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新民洲工业园,利 (略) (略) 新民洲木业先 (略) 内25号厂房,建设一条木质家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套成品家具的生产能力。
本项 (略) (略) (略) 备案(镇京行审备〔2022〕69号)。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按照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 (略) 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 (略) (略) 理后 (略) 六 (略) 理 (略) 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的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废气包括木工粉尘、涂胶贴合废气、打磨废气、喷漆房废气、UV自动线有机废气、UV自动线砂光废气、危废库有机废气。木工粉尘集中收集后进入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滤筒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UV自动线有机废气与涂胶贴合废气、危废库有机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UV自动线砂光废气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VOCs、*苯与二*苯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VOCs、*苯、二*苯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排放限值。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木料、废木屑、废布袋、废滤筒、布袋和滤筒收集的粉尘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 (略) 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破损的废包装桶、枪头清洗废液、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破损的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 (略) 置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本项目实施后,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环境量):废水量≤485/485吨,化学需氧量≤0.182/0.024吨,悬浮物≤0.146/0.005吨,氨氮≤0.022/0.002吨,总磷≤0.004/0.0002吨,总氮≤0.034/0.007吨。
(二)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249吨,挥发性有机物≤0.049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0.165吨;挥发性有机物≤0.037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略) 置。
四、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本项目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办理。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中填报公示。
七、项目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京口生态环境综合 (略) 负责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略) 京口 (略)
2024年10月21日
抄送: (略) 京口生态环境综合 (略) ? 南京 (略)
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略) 229号京口 (略) ?
镇京环审〔2024〕2号
关于对杰锞(镇江) (略) 新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杰锞(镇江) (略) :
你单位报送的《杰锞(镇江) (略) 新建木质家具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略) 新民洲工业园,利 (略) (略) 新民洲木业先 (略) 内25号厂房,建设一条木质家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套成品家具的生产能力。
本项 (略) (略) (略) 备案(镇京行审备〔2022〕69号)。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在工程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按照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 (略) 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 (略) (略) 理后 (略) 六 (略) 理 (略) 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的 (略) 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废气包括木工粉尘、涂胶贴合废气、打磨废气、喷漆房废气、UV自动线有机废气、UV自动线砂光废气、危废库有机废气。木工粉尘集中收集后进入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滤筒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UV自动线有机废气与涂胶贴合废气、危废库有机废气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UV自动线砂光废气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VOCs、*苯与二*苯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VOCs、*苯、二*苯执行江苏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2排放限值。
(四)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木料、废木屑、废布袋、废滤筒、布袋和滤筒收集的粉尘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 (略) 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破损的废包装桶、枪头清洗废液、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破损的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 (略) 置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粉尘治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七)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本项目实施后,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如下:
(一)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环境量):废水量≤485/485吨,化学需氧量≤0.182/0.024吨,悬浮物≤0.146/0.005吨,氨氮≤0.022/0.002吨,总磷≤0.004/0.0002吨,总氮≤0.034/0.007吨。
(二)大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0.249吨,挥发性有机物≤0.049吨;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颗粒物≤0.165吨;挥发性有机物≤0.037吨;
(三)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略) 置。
四、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六、本项目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办理。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自主验收情况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中填报公示。
七、项目的环境现场监督 (略) 京口生态环境综合 (略) 负责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重新审核。?
(略) 京口 (略)
2024年10月21日
抄送: (略) 京口生态环境综合 (略) ? 南京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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