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海数据发〔2024〕11号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海数据发〔2024〕11号
当事人:海安联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B21K45
住所:海安县雅周镇迥垛村8组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5-11-10
经营范围:自动化闭式冷却塔、冷却机、风冷式冷水机、水冷式冷水机、工业冷油机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我局于2024年8月21 (略) 市场 (略) 出具的《 (略) 场 (略) 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 〔2024〕10号), (略) 场 (略) 调查海安联 (略) 设立登记中冒用吴志明身份信息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一案已调查终结, (略) 依法撤销海安联 (略) 2015年11月10日的设立登记中吴志明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我局于2024年9月3日作出《 (略) 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于2024年9月3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4年9月5日, (略) (略) 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 (略) 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海安联 (略) 2015年11月10日的设立登记中吴志明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4年10月21日
当事人:海安联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B21K45
住所:海安县雅周镇迥垛村8组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5-11-10
经营范围:自动化闭式冷却塔、冷却机、风冷式冷水机、水冷式冷水机、工业冷油机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我局于2024年8月21 (略) 市场 (略) 出具的《 (略) 场 (略) 案件移送函》(海市监注移字 〔2024〕10号), (略) 场 (略) 调查海安联 (略) 设立登记中冒用吴志明身份信息登记为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一案已调查终结, (略) 依法撤销海安联 (略) 2015年11月10日的设立登记中吴志明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我局于2024年9月3日作出《 (略) 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根据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住址,于2024年9月3日以EMS邮寄方式寄送相关人。2024年9月5日, (略) (略) 站上向相关利害关系人公告送达《 (略) 理决定听证告知书》(编号:*),公告30日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利害关系人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根据《中华 (略) 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我局决定撤销海安联 (略) 2015年11月10日的设立登记中吴志明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身份。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南通经济技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略)
2024年10月2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