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润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安徽润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安徽润 (略) “年产*方混凝土及*米管桩项目”于2019年9月17日由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于2020年4月3日通 (略) (略) 的审批(马环审[2020]102号)。项目建 (略) 场需求,企业增加了*方混凝土产量和骨料生产线。安徽润 (略) 于2021年5月委 (略) (略) (略) 编制了《年产*方混凝土及*米管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项目于2021年6月7日 (略) (略) 的批复(马环审[2021]91号),于2022年1月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为3 座搅拌房仅建设 1 座商品混凝土搅拌房,布置有 2 套商品混凝土搅拌楼,管桩混凝土生产线及厂房未建设;1 条骨料生产线已建设, (略) 东南侧,对石灰石进行破碎筛分、制砂,产品全部作为项目制混凝土用的原料;1 座骨料仓已建设,位于搅拌房北侧,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了大小,占地面积约 7586.60m2(2F),高约 23.3m。目前项目产能为 150 万方混凝土。
为了提升砂、石骨料的内、外发运效率和改善机制砂产品品质,决定对现有的砂、石骨料生产线实施全方面技术改造。安徽润 (略) 于2024年1月委 (略) 马鞍山 (略) (略) 编制了《安徽润 (略) 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 (略) (略) 的批复(马环审[2024]22号),2024年5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6月初建设完成,同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2024年7月26日,根据安徽润 (略) 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安徽润 (略) 在本公司组织召开了“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项目环评报告等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
受理电话:*
联系人:陈洋
附件: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安徽润 (略) “年产*方混凝土及*米管桩项目”于2019年9月17日由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于2020年4月3日通 (略) (略) 的审批(马环审[2020]102号)。项目建 (略) 场需求,企业增加了*方混凝土产量和骨料生产线。安徽润 (略) 于2021年5月委 (略) (略) (略) 编制了《年产*方混凝土及*米管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项目于2021年6月7日 (略) (略) 的批复(马环审[2021]91号),于2022年1月进行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为3 座搅拌房仅建设 1 座商品混凝土搅拌房,布置有 2 套商品混凝土搅拌楼,管桩混凝土生产线及厂房未建设;1 条骨料生产线已建设, (略) 东南侧,对石灰石进行破碎筛分、制砂,产品全部作为项目制混凝土用的原料;1 座骨料仓已建设,位于搅拌房北侧,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了大小,占地面积约 7586.60m2(2F),高约 23.3m。目前项目产能为 150 万方混凝土。
为了提升砂、石骨料的内、外发运效率和改善机制砂产品品质,决定对现有的砂、石骨料生产线实施全方面技术改造。安徽润 (略) 于2024年1月委 (略) 马鞍山 (略) (略) 编制了《安徽润 (略) 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于2024年4月30日 (略) (略) 的批复(马环审[2024]22号),2024年5月初开工建设,2024年6月初建设完成,同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2024年7月26日,根据安徽润 (略) 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安徽润 (略) 在本公司组织召开了“原砂石骨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项目环评报告等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5日
受理电话:*
联系人: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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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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