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12月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营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12月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 (略) (略) 129号政务中心二楼东厅B04号窗口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营港 (略) 栈 (略) 17#~20#液体散货泊位工程

东营港 (略) 引桥南侧海域

(略)

青岛泛海海 (略)

该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改扩建项目,用海总面积为99.4804hm2,码头部分用海面积为1.6658hm2,港池用海面积为97.8146hm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东营港 (略) 17#~20#液体化工品泊位进行改扩建,码头单侧泊位加长至470m,泊位总长940m,建成后可满足同时停靠4艘*吨级油船或化学品船。本次改扩建工程,保持原工程主体结构, (略) 端部南侧新建1座系缆墩及附属设施, (略) 进行改造移动,并对码头前沿水深进行疏浚,疏浚面积约6hm2,疏浚量约*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改扩建后,设计吞吐量由原来的*吨/年增加至*吨/年,运输货种保持不变。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输油臂采用氮气吹扫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对于装卸挥发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装卸工艺,日常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本工程设置油气回收装 (略) 理码头装船过程中排放的油气。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船舶污水由有资 (略) 理;*域生活污水全部收集由罐车送至后方* (略) (略) 理。运营期船舶机舱油污水、机修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略) 理;生活污水、初期雨污水经码 (略) 集污池收集后,由罐车送至 (略) *立方液体化工仓储物流项目 (略) (略) 理后,再送至东营港经 (略) 工 (略) (略) 理。

(三)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船舶垃圾委托有资 (略) 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产生的固废、机修含油棉纱、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其中含油棉纱、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 (略) 理;船舶垃圾和保养固废由有资质单 (略) 理。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吸声及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系统,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污染物不进水体。按照《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进行物资配备,必须制定严格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

港储联运联通管道工程三期

东营港经 (略) (略) 南侧、 (略) 东侧已建管廊架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芳烃双向输送管线,长度2.5km,管径DN300,设计压力1.6MPa,输送量为*吨/年。管 (略) (略) 已建管廊架敷设,起点位 (略) (略) 交叉口南侧港储联运连通管道工程二期项目预留口, (略) 向西 (略) 东侧管廊,沿管廊架向北 (略) 以南,再沿管廊架向西至终点山 (略)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为5%。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施工与运输车辆扬尘、焊接废气、刷漆喷漆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 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 (略) 面喷洒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水,以及建筑工人生活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 (略) 理系统,不外排。施工期间分段设置小型的施工废水收集设施,将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工艺废水收集后回用,主要用于混料或泼洒地面等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环节。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物料(如焊条、防腐材料等)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委托环卫部 (略) 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 (略) 厂区内垃圾收集设施,统一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加强各类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略) 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噪声产生。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3

VOCs 升级改造-石脑油低压罐建造项目

东营港经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 (略) (略) 厂区内

(略)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吨/年润滑油联产芳烃项目基础上新建2台3000m3的石脑油低压罐,用于储存石脑油,减少油气挥发。同时将罐顶排放的油气引入现有油气回收进行冷凝回收,降低VOCs排放量。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36.*元,占比为4%。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施工与运输车辆扬尘、焊接废气、刷漆喷漆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 号公布,根据 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1 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和装车废气,其中固定顶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接入现有2000m3/h油气回 (略) 理(冷凝+吸附)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内浮顶罐采用高效密封(液态镶嵌式密封+边缘刮板),废气无组织排放;罐区动静密封点废气定期开展LDAR,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有组织废气VOCs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3有机废气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试压废水。车辆清洗废水与试压废水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 (略) 排入康达(东营) (略) 处理。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焊条、防腐材料等)和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用于装置回炼;废润滑油桶必须委托有资质 (略) 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和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略) 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噪声限值。

环境风险防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4

罐区介质变更项目

东营港经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厂区内

(略)

山东 (略)

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对现有储罐进行介质变更,包括①1 (略) :101-TK-02A外浮顶储罐(*m3)、101-TK-02B外浮顶储罐(*m3)储存介质由原料油变更为燃料油,对应的配套装卸设施等进行变更;②1 (略) :102-TK-01A内浮顶储罐(5000m3)、102-TK-01B内浮顶储罐(5000m3)储存介质由汽油变更为石脑油,对应的配套装卸设施等进行变更;③1 (略) :105-TK-01A内浮顶储罐(5000m3)、105-TK-01B内浮顶储罐(5000m3)储存介质由苯变更为*醇,对应的配套装卸设施等进行变更。

(一)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石脑油内浮顶储罐清罐废气,通过管线至102/103单元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醇内浮顶储罐清罐废气通过管线至105单元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燃料油外浮顶储罐清罐废气从罐顶通过管线至移动式油 (略) (略) 理。运营期废气中石脑油储罐采用内浮顶+氮封储存,石脑油储罐废气依托现有102/103单元油气回收设施,经“二级冷凝+吸附”处理,通过DA002排放;*醇储罐采用内浮顶+氮封储存,*醇储罐废气依托现有105单元油气回收设施,经“二级冷凝+吸附”处理,通过DA004排放;燃料油采用外浮顶储罐储存,储罐废气无组织排放。

油气回收设施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限值要求;企业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储罐检修废水和初期雨水。储罐检修废 (略) 现有1800m3含油污水池暂存,初期雨水经事故水池暂存后,均运至 (略) (略) (略) 理。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罐底油泥,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 (略) 理资质 (略) 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等施工机械作业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输送泵运行产生的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用减震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施工期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声环 (略) 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控。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最大程度上避免事故性排放的发生;必须制定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经常演练。

(六)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识牌,并在公司设立规范的环境保护宣传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经核实,项目建成VOCs排放总量为194.93t/a,较变更前VOCs排放量减少,总量方案已确认。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5

增设原油、汽油管道项目项目

东营港经 (略) 东营港化工产业园

山东宝港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1根DN300汽油进库管道和1根DN400原油进库管道,汽油管道以海旺油库西侧S点为起点,沿东营港已建公共管廊向东敷设,直至宝港国际2#油库外管廊E点为终点,长度约2631.88米;原油管道以宝港公共管廊Q点为起点,沿东营港已建公共管廊向西敷设,直至中海 (略) 管廊架Z点为终点,长度约833.099m。管道起点及终点连接已建成汽油管道。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1.52%。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运作过程中产生扬尘、焊接烟尘、管线防腐喷漆废气以及施工车辆排放的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线试压废水、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 (略) 理;汽油管道试压废水和清洗废水排至宝港国际2#库区污水收集池后排入 (略) (略) 理站;原油管道试压废水和清洗废水经宝港国际3#库区 (略) (略) 理。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和废油漆桶。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施工垃圾部分由施工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无固废产生。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

(四)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噪声产生。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6

偏三*苯装置生产工业己烷改造项目

东营港经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东营 (略) 厂区内

东营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联合石 (略) 现有偏三*苯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利旧2台5000m3石脑油储罐作为工业己烷储罐,利旧2台工业己烷装车泵,在原有鹤位新增2套定量装车鹤管及管道、仪表等,对偏三*苯分离装置进行进料流程及产品出装流程跨接改造,改造后由单一生产*吨/年偏三*苯产品变更为生产2.*吨/年偏三*苯和2.*吨/年工业己烷两种产品,两种产品不同时生产。该项目为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为697.*元,其中环保投资28.*元,占比为4.08%。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施工与运输车辆扬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和装卸废气、 (略) (略) 理站除臭尾气、 (略) 无组织废气、依托循环水冷却系统无组织废气。其中,偏三*苯、工业己烷储罐废气接入现有2#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1200m3/h,采用“干式脱硫+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装卸废气接入3#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1200m3/h,采用“干式脱硫+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两套油气回收装 (略) 理后送至1套共用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规模9000m3/h) (略) 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高15m、内径0.35m排气筒排放;抽余油储罐废气依托威联化 (略) 4#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2800m3/h,采用“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装卸废气依托威联化 (略) 5#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2400m3/h,采用“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两套油气回收装 (略) 理后送至1套共用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规模*m3/h) (略) 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高15m内径0.35m排气筒排放。储罐及装卸废气中VOCs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3有机废气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处理效率≥95%)。

(略) (略) 理站除臭尾气进入低浓 (略) 理单元,采用“碱洗+两 (略) 理+活性炭吸附”组合 (略) (略) 理后经2根高20m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除臭尾气执行《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1相关标准(VOCs排放浓度100 mg/m3,排放速率5.0kg/h)。

无组织废气定期开展LDAR,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厂界监控点浓度≤2.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 (略) 面喷洒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水,以及建筑工人生活用水,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 (略) 排入康达(东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神仙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排污水,依托现有400m3/ (略) (略) 理。其中,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进 (略) 理站含 (略) 理单元(处理规模150m3/h,采用“隔油+气浮+A/O”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东营港经 (略) (略) 理厂进 (略) 理;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排污水进 (略) 理站含 (略) 理单元(规模250m3/h,采用“隔油+气浮+A/O+臭氧催化氧化+BAF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至焦化冷切焦补水,剩余排入东营港经 (略) (略) 理厂进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含 (略) 理单元,本次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无新增。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物料(如焊条、防腐材料等)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施工期产生的废弃材料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依托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依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 (略) 理设施干式脱硫装置产生的废脱硫剂以及催化氧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氧化剂、白土塔产生的废吸附白土、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污泥、废白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废脱硫剂、废催化氧化剂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本次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加强各类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泵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项目采用DCS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756吨/年、0.*吨/年以内,纳入东营港经 (略) (略) 理厂统一管理,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减少0.0194吨/年、0.*吨/年;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2.09吨/年以内,项目建成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0.12吨/年,无需申请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七)其他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东营港经 (略) (略) 129号政务中心二楼东厅B04号窗口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营港 (略) 栈 (略) 17#~20#液体散货泊位工程

东营港 (略) 引桥南侧海域

(略)

青岛泛海海 (略)

该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改扩建项目,用海总面积为99.4804hm2,码头部分用海面积为1.6658hm2,港池用海面积为97.8146hm2。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东营港 (略) 17#~20#液体化工品泊位进行改扩建,码头单侧泊位加长至470m,泊位总长940m,建成后可满足同时停靠4艘*吨级油船或化学品船。本次改扩建工程,保持原工程主体结构, (略) 端部南侧新建1座系缆墩及附属设施, (略) 进行改造移动,并对码头前沿水深进行疏浚,疏浚面积约6hm2,疏浚量约*m3。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改扩建后,设计吞吐量由原来的*吨/年增加至*吨/年,运输货种保持不变。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输油臂采用氮气吹扫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对于装卸挥发废气,采用密闭管道装卸工艺,日常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本工程设置油气回收装 (略) 理码头装船过程中排放的油气。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船舶污水由有资 (略) 理;*域生活污水全部收集由罐车送至后方* (略) (略) 理。运营期船舶机舱油污水、机修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 (略) 理;生活污水、初期雨污水经码 (略) 集污池收集后,由罐车送至 (略) *立方液体化工仓储物流项目 (略) (略) 理后,再送至东营港经 (略) 工 (略) (略) 理。

(三)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船舶垃圾委托有资 (略) 理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域生活垃圾、船舶生活垃圾、船舶保养产生的固废、机修含油棉纱、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其中含油棉纱、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 (略) 理;船舶垃圾和保养固废由有资质单 (略) 理。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吸声及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警系统,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系统,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污染物不进水体。按照《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进行物资配备,必须制定严格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

港储联运联通管道工程三期

东营港经 (略) (略) 南侧、 (略) 东侧已建管廊架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芳烃双向输送管线,长度2.5km,管径DN300,设计压力1.6MPa,输送量为*吨/年。管 (略) (略) 已建管廊架敷设,起点位 (略) (略) 交叉口南侧港储联运连通管道工程二期项目预留口, (略) 向西 (略) 东侧管廊,沿管廊架向北 (略) 以南,再沿管廊架向西至终点山 (略)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为5%。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施工与运输车辆扬尘、焊接废气、刷漆喷漆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 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 (略) 面喷洒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水,以及建筑工人生活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 (略) 理系统,不外排。施工期间分段设置小型的施工废水收集设施,将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工艺废水收集后回用,主要用于混料或泼洒地面等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环节。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物料(如焊条、防腐材料等)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委托环卫部 (略) 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生 (略) 厂区内垃圾收集设施,统一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加强各类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略) 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噪声产生。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3

VOCs 升级改造-石脑油低压罐建造项目

东营港经 (略) (略) 以北、 (略) 以西, (略) (略) 厂区内

(略)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吨/年润滑油联产芳烃项目基础上新建2台3000m3的石脑油低压罐,用于储存石脑油,减少油气挥发。同时将罐顶排放的油气引入现有油气回收进行冷凝回收,降低VOCs排放量。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36.*元,占比为4%。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施工与运输车辆扬尘、焊接废气、刷漆喷漆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 号公布,根据 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11 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和装车废气,其中固定顶罐呼吸废气、装车废气接入现有2000m3/h油气回 (略) 理(冷凝+吸附)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内浮顶罐采用高效密封(液态镶嵌式密封+边缘刮板),废气无组织排放;罐区动静密封点废气定期开展LDAR,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有组织废气VOCs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3有机废气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试压废水。车辆清洗废水与试压废水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 (略) 排入康达(东营) (略) 处理。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焊条、防腐材料等)和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用于装置回炼;废润滑油桶必须委托有资质 (略) 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和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略) 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噪声限值。

环境风险防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4

罐区介质变更项目

东营港经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厂区内

(略)

山东 (略)

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对现有储罐进行介质变更,包括①1 (略) :101-TK-02A外浮顶储罐(*m3)、101-TK-02B外浮顶储罐(*m3)储存介质由原料油变更为燃料油,对应的配套装卸设施等进行变更;②1 (略) :102-TK-01A内浮顶储罐(5000m3)、102-TK-01B内浮顶储罐(5000m3)储存介质由汽油变更为石脑油,对应的配套装卸设施等进行变更;③1 (略) :105-TK-01A内浮顶储罐(5000m3)、105-TK-01B内浮顶储罐(5000m3)储存介质由苯变更为*醇,对应的配套装卸设施等进行变更。

(一)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石脑油内浮顶储罐清罐废气,通过管线至102/103单元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醇内浮顶储罐清罐废气通过管线至105单元油气回收装置(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燃料油外浮顶储罐清罐废气从罐顶通过管线至移动式油 (略) (略) 理。运营期废气中石脑油储罐采用内浮顶+氮封储存,石脑油储罐废气依托现有102/103单元油气回收设施,经“二级冷凝+吸附”处理,通过DA002排放;*醇储罐采用内浮顶+氮封储存,*醇储罐废气依托现有105单元油气回收设施,经“二级冷凝+吸附”处理,通过DA004排放;燃料油采用外浮顶储罐储存,储罐废气无组织排放。

油气回收设施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限值要求;企业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限值要求;厂界*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储罐检修废水和初期雨水。储罐检修废 (略) 现有1800m3含油污水池暂存,初期雨水经事故水池暂存后,均运至 (略) (略) (略) 理。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罐底油泥,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必须 (略) 理资质 (略) 置。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必须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过程中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等施工机械作业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输送泵运行产生的噪声。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用减震措施,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保施工期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声环 (略) 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控。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最大程度上避免事故性排放的发生;必须制定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经常演练。

(六)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识牌,并在公司设立规范的环境保护宣传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经核实,项目建成VOCs排放总量为194.93t/a,较变更前VOCs排放量减少,总量方案已确认。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5

增设原油、汽油管道项目项目

东营港经 (略) 东营港化工产业园

山东宝港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1根DN300汽油进库管道和1根DN400原油进库管道,汽油管道以海旺油库西侧S点为起点,沿东营港已建公共管廊向东敷设,直至宝港国际2#油库外管廊E点为终点,长度约2631.88米;原油管道以宝港公共管廊Q点为起点,沿东营港已建公共管廊向西敷设,直至中海 (略) 管廊架Z点为终点,长度约833.099m。管道起点及终点连接已建成汽油管道。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1.52%。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运作过程中产生扬尘、焊接烟尘、管线防腐喷漆废气以及施工车辆排放的烟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线试压废水、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生 (略) 理;汽油管道试压废水和清洗废水排至宝港国际2#库区污水收集池后排入 (略) (略) 理站;原油管道试压废水和清洗废水经宝港国际3#库区 (略) (略) 理。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产生。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和废油漆桶。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施工垃圾部分由施工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无固废产生。

加强各类危险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转移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

(四)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施工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噪声产生。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监管,建立跟踪监测制度。

6

偏三*苯装置生产工业己烷改造项目

东营港经 (略)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西,东营 (略) 厂区内

东营 (略)

山东 (略)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联合石 (略) 现有偏三*苯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利旧2台5000m3石脑油储罐作为工业己烷储罐,利旧2台工业己烷装车泵,在原有鹤位新增2套定量装车鹤管及管道、仪表等,对偏三*苯分离装置进行进料流程及产品出装流程跨接改造,改造后由单一生产*吨/年偏三*苯产品变更为生产2.*吨/年偏三*苯和2.*吨/年工业己烷两种产品,两种产品不同时生产。该项目为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总投资为697.*元,其中环保投资28.*元,占比为4.08%。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施工与运输车辆扬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公布,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修订)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和装卸废气、 (略) (略) 理站除臭尾气、 (略) 无组织废气、依托循环水冷却系统无组织废气。其中,偏三*苯、工业己烷储罐废气接入现有2#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1200m3/h,采用“干式脱硫+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装卸废气接入3#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1200m3/h,采用“干式脱硫+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两套油气回收装 (略) 理后送至1套共用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规模9000m3/h) (略) 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高15m、内径0.35m排气筒排放;抽余油储罐废气依托威联化 (略) 4#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2800m3/h,采用“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装卸废气依托威联化 (略) 5#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2400m3/h,采用“三级独立冷凝+吸附”工艺),两套油气回收装 (略) 理后送至1套共用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规模*m3/h) (略) 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高15m内径0.35m排气筒排放。储罐及装卸废气中VOCs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3有机废气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处理效率≥95%)。

(略) (略) 理站除臭尾气进入低浓 (略) 理单元,采用“碱洗+两 (略) 理+活性炭吸附”组合 (略) (略) 理后经2根高20m排气筒排放。 (略) 理站除臭尾气执行《有机化工企 (略) 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3161-2018)表1相关标准(VOCs排放浓度100 mg/m3,排放速率5.0kg/h)。

无组织废气定期开展LDAR,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厂界监控点浓度≤2.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废 (略) 面喷洒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水,以及建筑工人生活用水,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 (略) 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 (略) 排入康达(东营) (略) 处理,达标后排入神仙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排污水,依托现有400m3/ (略) (略) 理。其中,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进 (略) 理站含 (略) 理单元(处理规模150m3/h,采用“隔油+气浮+A/O”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东营港经 (略) (略) 理厂进 (略) 理;地面(设备)冲洗废水、分析化验排污水进 (略) 理站含 (略) 理单元(规模250m3/h,采用“隔油+气浮+A/O+臭氧催化氧化+BAF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处理后部分回用至焦化冷切焦补水,剩余排入东营港经 (略) (略) 理厂进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含 (略) 理单元,本次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无新增。

(三)固废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物料(如焊条、防腐材料等)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施工期产生的废弃材料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依托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依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 (略) 理设施干式脱硫装置产生的废脱硫剂以及催化氧化装置产生的废催化氧化剂、白土塔产生的废吸附白土、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污泥、废白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废脱硫剂、废催化氧化剂由厂家回收;职工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本次改造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的产生量。

加强各类废物储存、 (略) 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泵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项目采用DCS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756吨/年、0.*吨/年以内,纳入东营港经 (略) (略) 理厂统一管理,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减少0.0194吨/年、0.*吨/年;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2.09吨/年以内,项目建成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减少0.12吨/年,无需申请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

(七)其他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