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 (略) 上高 (略) 芦洲乡光口村地块(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4o50′47.48″,北纬28o12′52.56″)。本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3333.4m2,总建筑面积为658.26m2,项目投资#元,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成品油2800t(其中汽油1960t,柴油840t),共设2台4枪双油品和1台2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 (略) 内共设4个油罐(其中汽油罐2个(95#、92#各一个),容积分别为30m3,2个柴油罐,容积为60m3),总容积120m3,折合汽油总容积为90m3,属三级加油站。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9月委托江西龙翔安全 (略) 编制完成了《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10日取 (略) 上高 (略) 《关于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评字【2020】98号)。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环保实际投资78元,占总投资的2.89%。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洗车废水和冲洗废水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 (略) 理后用做农用肥,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及柴油机产生的PM、NOx、HC+CO、厨房油烟。采用埋地式油罐,使用自封式加油枪、密闭加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柴油发电机使用清洁柴油,并通过排烟管道引至顶层楼面排放,厨房油烟采用油烟 (略) 理后通过楼顶排放。

3、噪声

设备机械采取减振、消声、 (略) 等措施。

4、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及油罐清理废物等固废。其中隔油池废油及油罐清理废物用密闭的容器装载该危废并交给有资质清理油罐单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泄露引起风险,以及废 (略) 理措施失效导致的废水事故性排放。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 (略) 理池、加油站地面等已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情况出现。 (略) 雨水和污水总排放口设置物理隔断设施,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立即启动,防止超标废水经雨水和污水管线进入外环境水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数据来源于江西龙翔 (略)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2、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本次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4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各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江西, (略) ,上高县,宜春,0952-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 (略) 上高 (略) 芦洲乡光口村地块(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4o50′47.48″,北纬28o12′52.56″)。本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3333.4m2,总建筑面积为658.26m2,项目投资#元,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成品油2800t(其中汽油1960t,柴油840t),共设2台4枪双油品和1台2枪双油品潜油泵型加油机, (略) 内共设4个油罐(其中汽油罐2个(95#、92#各一个),容积分别为30m3,2个柴油罐,容积为60m3),总容积120m3,折合汽油总容积为90m3,属三级加油站。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9月委托江西龙翔安全 (略) 编制完成了《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10日取 (略) 上高 (略) 《关于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评字【2020】98号)。

3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环保实际投资78元,占总投资的2.89%。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洗车废水和冲洗废水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三级 (略) 理后用做农用肥,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排放到大气环境中的油气(以非#烷总烃计)及柴油机产生的PM、NOx、HC+CO、厨房油烟。采用埋地式油罐,使用自封式加油枪、密闭加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柴油发电机使用清洁柴油,并通过排烟管道引至顶层楼面排放,厨房油烟采用油烟 (略) 理后通过楼顶排放。

3、噪声

设备机械采取减振、消声、 (略) 等措施。

4、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及油罐清理废物等固废。其中隔油池废油及油罐清理废物用密闭的容器装载该危废并交给有资质清理油罐单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事故泄露引起风险,以及废 (略) 理措施失效导致的废水事故性排放。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 (略) 理池、加油站地面等已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情况出现。 (略) 雨水和污水总排放口设置物理隔断设施,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立即启动,防止超标废水经雨水和污水管线进入外环境水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数据来源于江西龙翔 (略)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

2、厂界噪声监测情况

本次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4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地下水各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Ⅲ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上高芦洲加油站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基本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江西, (略) ,上高县,宜春,0952-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