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略)
通 讯 地 址: (略) (略) (略) 419号
邮 编:(略)
2024年10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盐津县年产十五万吨工业硅项目220kV总降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盐津县柿子镇三河村 |
建设单位 | 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及规模:在盐津县年产十五万吨工业硅项目用地范围内新建220kV总降压站一座,为户外式布置,主变容量2×110MVA;220kV出线间隔最终1回,110kV出线间隔8回,10kV进线间隔12回,10kv出线间隔12回,本期建成8回,备用4回;同时配套建设配电装置综合楼(布置有配电室、蓄电池室、电抗器室、GIS配电室、值班室、卫生间、消防控制室等)。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环保投资(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1%。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态等。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变电站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周边集镇,生活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间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土石。 (二)固废:(1)施工过程中,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2)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或盐津县年产十五万吨工业硅建设项目正在使用 (略) 置,禁止随意丢弃。(3)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委托集镇环卫部门定 (略) 置,禁止随意丢弃。 (三)扬尘:(1)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覆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铺装或者遮盖。(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四)噪声:(1)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2)施工建设前优先建设围墙,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要求。(3)科学合理地安排工期及施工步骤,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五)生态环境:1、避让措施:合理规划施 (略) 、场地合理设置,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线,避免对施工范 (略) 域的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禁止超范围占地。 2、减缓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减少占地面积和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2)施工进行表士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 (略) 植被恢复 (略) 域表层覆土。(3)施 (略) 应尽可能利 (略) , (略) 应严 (略) 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4、管理措施:(1)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2)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环保要求施工。(3)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周边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二)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设置减震措施,加强绿化管理。(2)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站内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三)生态保护措施: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定期对变电站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四)固体废物:(1) (略) 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委托集镇环卫部 (略) 置。(2)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储存,废油渣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3)运行中蓄电池需要更换时,优先与厂家进行以旧换新,淘汰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更换 (略) 置,一般情况下不会在站内存放,如需存放则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4)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5)建立危废产生及转运台账,对产生 (略) 理、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转移审批手续。(6)在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旧设备及材料,非危废且可以回收的应尽量回收利用。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积水、无溢流。(2)变电工程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 (略) 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并定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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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略)
通 讯 地 址: (略) (略) (略) 419号
邮 编:(略)
2024年10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盐津县年产十五万吨工业硅项目220kV总降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盐津县柿子镇三河村 |
建设单位 | 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及规模:在盐津县年产十五万吨工业硅项目用地范围内新建220kV总降压站一座,为户外式布置,主变容量2×110MVA;220kV出线间隔最终1回,110kV出线间隔8回,10kV进线间隔12回,10kv出线间隔12回,本期建成8回,备用4回;同时配套建设配电装置综合楼(布置有配电室、蓄电池室、电抗器室、GIS配电室、值班室、卫生间、消防控制室等)。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环保投资(略)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1%。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生态等。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2)变电站施工人员食宿依托周边集镇,生活废水经收集进入沉淀池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间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土石。 (二)固废:(1)施工过程中,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时进行回填,无废弃土石方产生。(2)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或盐津县年产十五万吨工业硅建设项目正在使用 (略) 置,禁止随意丢弃。(3)施工期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委托集镇环卫部门定 (略) 置,禁止随意丢弃。 (三)扬尘:(1)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覆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铺装或者遮盖。(4)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四)噪声:(1)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并且加强与周围受影响单位的沟通,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2)施工建设前优先建设围墙,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要求。(3)科学合理地安排工期及施工步骤,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五)生态环境:1、避让措施:合理规划施 (略) 、场地合理设置,合理规划施工范围和人员、 (略) 线,避免对施工范 (略) 域的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禁止超范围占地。 2、减缓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场地,减少占地面积和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2)施工进行表士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 (略) 植被恢复 (略) 域表层覆土。(3)施 (略) 应尽可能利 (略) , (略) 应严 (略) 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4、管理措施:(1)积极进行环保宣传,严格管理监督。建议施工前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2)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环保要求施工。(3)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破坏周边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发生。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 (二)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设置减震措施,加强绿化管理。(2)加强日常维护,保障站内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限值要求。 (三)生态保护措施: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定期对变电站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四)固体废物:(1) (略) 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委托集镇环卫部 (略) 置。(2)事故废油经事故油池储存,废油渣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3)运行中蓄电池需要更换时,优先与厂家进行以旧换新,淘汰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在更换 (略) 置,一般情况下不会在站内存放,如需存放则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内。(4)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5)建立危废产生及转运台账,对产生 (略) 理、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办理转移审批手续。(6)在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旧设备及材料,非危废且可以回收的应尽量回收利用。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要求运维人员加强对事故油池及其排导系统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行期间的管理工作;定期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积水、无溢流。(2)变电工程事故或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压器油经事故集油池收集 (略) 理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有资质的单 (略) 置,同时该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按照规定制作标志标识。(3)针对变电站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并定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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