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资金审核结果的公示第二批
根据《横琴粤澳深 (略) 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 (略) 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澳深合执字〔2022〕59号),以及《横琴粤澳深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通知》,我局组织了横琴粤澳深 (略) 2022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由于该审核结果中相关企业涉及补充材料待确认,并在审核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申诉项,相关涉及企业重新提交专项报告进行审核,现将横琴粤澳深 (略) 2022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审核结果(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
如复审未通过的单位不服复审结果,可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横琴粤澳深 (略) 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横琴粤澳深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横琴粤澳深 (略) (略)
2024年10月21日
根据《横琴粤澳深 (略) 执行委员会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 (略) 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澳深合执字〔2022〕59号),以及《横琴粤澳深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的通知》,我局组织了横琴粤澳深 (略) 2022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由于该审核结果中相关企业涉及补充材料待确认,并在审核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申诉项,相关涉及企业重新提交专项报告进行审核,现将横琴粤澳深 (略) 2022年度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资助资金审核结果(第二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9日。
如复审未通过的单位不服复审结果,可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横琴粤澳深 (略) 执行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横琴粤澳深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横琴粤澳深 (略) (略)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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