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鼎盛智能电子科技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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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鼎盛智能电子科技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变更的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现按程序将吉安鼎盛智能电子 (略) 规划设计方案的变更资料进行批前公示。

一、变更内容

1.将1#、2#厂房 (略) 与室外堆场的南北位置对换调整,调 (略) 在北面,室外 (略) 的南面。

2.将4#厂房与二期的干部宿舍 (略) 拉直,同时在4#厂房北面 (略) 道路布置两排非机动车停车位。在4#厂房南侧和西侧的硬质铺地布置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和5个机动车停车位。

3.将2#、3#厂房 (略) 向南偏移约2米,同时取消 (略) 的非机动车停车位。

4.将原设于二期干部宿舍楼东面的室外堆场调整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将原设于二期员工宿舍楼东侧的非机动停车场调整为室外堆场。

5.本次的变更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情:

二期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仅位置调整),室外堆场面积保持不变(仅位置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均保持不变,绿地率由原来的17.37%变更为15.51%(规划条件为≤20%)。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至10月08日)。

三、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若对方案有疑义者,可与县 (略) 规划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联系邮箱:*@*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变更图纸.pdf

安福县 (略)

2024年9月23日

(一审一校:毛宇杰;二审二校:刘小辉;三审三校:王激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现按程序将吉安鼎盛智能电子 (略) 规划设计方案的变更资料进行批前公示。

一、变更内容

1.将1#、2#厂房 (略) 与室外堆场的南北位置对换调整,调 (略) 在北面,室外 (略) 的南面。

2.将4#厂房与二期的干部宿舍 (略) 拉直,同时在4#厂房北面 (略) 道路布置两排非机动车停车位。在4#厂房南侧和西侧的硬质铺地布置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和5个机动车停车位。

3.将2#、3#厂房 (略) 向南偏移约2米,同时取消 (略) 的非机动车停车位。

4.将原设于二期干部宿舍楼东面的室外堆场调整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同时将原设于二期员工宿舍楼东侧的非机动停车场调整为室外堆场。

5.本次的变更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情:

二期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仅位置调整),室外堆场面积保持不变(仅位置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均保持不变,绿地率由原来的17.37%变更为15.51%(规划条件为≤20%)。

二、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至10月08日)。

三、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若对方案有疑义者,可与县 (略) 规划股联系,联系电话;0796-#,联系邮箱:*@*26.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变更图纸.pdf

安福县 (略)

2024年9月23日

(一审一校:毛宇杰;二审二校:刘小辉;三审三校:王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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