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宗地土地合同条款的公示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变更宗地土地合同条款的公示
(略) 留仙洞七街坊联建项目(宗地号为:T501-0105)位于留仙洞总部基地范围内(位置详见附件),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分别于2022年7月7日、2023年6月15日签订深地合字(2022)8005号《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土地合同》)及第一补充协议书,权利人为深圳 (略) 等7家单位。
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土地合同条款,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关于土地合同变更事项
(一)经 (略) 申请,同意 (略) 终止履行T501-0105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所占份额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政府承接,产权归政府。
(二)T501-0105宗地地价款变更为*元。
(三)《土地合同》第八条第(七)款变更为:
本宗地100%建筑面积产权全年期内不得转让,具体建筑面积的产权条件、权属情况如下:
1.研发用房*平方米产权归*方联合体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所占建筑面积具体以《 (略) 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5地块协议书》第二补充协议(下称“《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确定的面积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2.商业5100平方米、食堂191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方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约定比例共同持有。
3.物业服务用房19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 (略) 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公交首末站2500平方米、出租车服务休息站1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其中,公交首 (略) (略) 接收管理。
5.本宗地需按《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关要求配置公共充电站,公共充电站的移交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执行。
6.本宗地的出资及建设事宜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执行。
(四)其余合同条款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 (略) 规划和 (略) (略) 一楼展厅
地址: (略) (略) 深南大道*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留仙洞总部基地七街坊T501-0105宗地内
(三)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http://**
(四) (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8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开发利用科,注明“T501-0105宗地土地合同条款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 (略) 位图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4年10月18日
(略) 留仙洞七街坊联建项目(宗地号为:T501-0105)位于留仙洞总部基地范围内(位置详见附件),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分别于2022年7月7日、2023年6月15日签订深地合字(2022)8005号《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土地合同》)及第一补充协议书,权利人为深圳 (略) 等7家单位。
现用地单位申请变更土地合同条款,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关于土地合同变更事项
(一)经 (略) 申请,同意 (略) 终止履行T501-0105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所占份额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政府承接,产权归政府。
(二)T501-0105宗地地价款变更为*元。
(三)《土地合同》第八条第(七)款变更为:
本宗地100%建筑面积产权全年期内不得转让,具体建筑面积的产权条件、权属情况如下:
1.研发用房*平方米产权归*方联合体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所占建筑面积具体以《 (略) 联合竞买及合作建设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5地块协议书》第二补充协议(下称“《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确定的面积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2.商业5100平方米、食堂191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方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约定比例共同持有。
3.物业服务用房19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 (略) 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公交首末站2500平方米、出租车服务休息站1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其中,公交首 (略) (略) 接收管理。
5.本宗地需按《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关要求配置公共充电站,公共充电站的移交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执行。
6.本宗地的出资及建设事宜按《联合竞买协议》第二补充协议执行。
(四)其余合同条款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 (略) 规划和 (略) (略) 一楼展厅
地址: (略) (略) 深南大道*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留仙洞总部基地七街坊T501-0105宗地内
(三)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http://**
(四) (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8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开发利用科,注明“T501-0105宗地土地合同条款变更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ttp://**.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 (略) 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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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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