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8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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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18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0月18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

(略) 陇西县文峰镇三十里铺

甘肃恒信 (略)

该项目对锅炉房不进行改建,只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更换。在原锅炉房内新建2台燃气锅炉,其中1台2t/h燃气锅炉和1台4t/h燃气锅炉。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水 (略) (略) (略) 理后排入城 (略) 进入陇 (略) 生 (略) 理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 (略) 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防噪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6.(略)元,占总投资的6.01%。

/

项目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房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采用低氮燃烧器+2根8m高排气筒等环保措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为锅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化学需氧量、含盐量, (略) (略) (略) 理后排入城 (略) 进入陇 (略) 生 (略) (略) 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排放标准。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设备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2类标准。

4.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进行更换 (略) 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项目位于 (略) 原锅炉房内,场地全 (略) 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 (略) 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略) 传真:0932-(略)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 (略) 孵化中心13楼

邮编:(略)


关于2024年10月18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煤改气锅炉建设项目

(略) 陇西县文峰镇三十里铺

甘肃恒信 (略)

该项目对锅炉房不进行改建,只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更换。在原锅炉房内新建2台燃气锅炉,其中1台2t/h燃气锅炉和1台4t/h燃气锅炉。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水 (略) (略) (略) 理后排入城 (略) 进入陇 (略) 生 (略) 理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更换 (略) 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防噪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6.(略)元,占总投资的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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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期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房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采用低氮燃烧器+2根8m高排气筒等环保措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为锅炉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化学需氧量、含盐量, (略) (略) (略) 理后排入城 (略) 进入陇 (略) 生 (略) (略) 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排放标准。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设备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采用隔声、减震、消声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2类标准。

4. (略) 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进行更换 (略) 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项目位于 (略) 原锅炉房内,场地全 (略) 理;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 (略) 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略) 传真:0932-(略)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 (略) 孵化中心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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