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福清洪 (略) 委托福建新 (略) 对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 (略) 阳下街道溪头 (略) (略) 交叉口北侧。根据委托单位福清洪 (略) 提供的红线转绘成果图,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中心坐标为119.(略)°E,25.(略)°N,占地面积5799m2。地块未来规划为(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1401公园绿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略)-2011)中的住宅用地(R21),属于第一类用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2005年之前该时间地块卫星地图模糊。根据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得知地块1998年以前为河滩、荒地,1998年-2005年为洪宽工业村商业楼。2005年~2024年3月期间地块为洪宽工业村商业楼。2024年3月~至今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已于2024年3月对洪宽工业村商业楼进行拆除,构筑物清理后进行围挡,现状为空地。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曾发现存在工业企业,作坊等生产活动。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盗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略)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士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已收回、收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福清洪 (略) 委托福建新 (略) 对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地 (略) 阳下街道溪头 (略) (略) 交叉口北侧。根据委托单位福清洪 (略) 提供的红线转绘成果图,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中心坐标为119.(略)°E,25.(略)°N,占地面积5799m2。地块未来规划为(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1401公园绿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略)-2011)中的住宅用地(R21),属于第一类用地。地块历史用途主要为:2005年之前该时间地块卫星地图模糊。根据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得知地块1998年以前为河滩、荒地,1998年-2005年为洪宽工业村商业楼。2005年~2024年3月期间地块为洪宽工业村商业楼。2024年3月~至今根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得知,地块已于2024年3月对洪宽工业村商业楼进行拆除,构筑物清理后进行围挡,现状为空地。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曾发现存在工业企业,作坊等生产活动。
二、调查内容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盗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并编写《原洪宽工业村商业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三、调查结果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该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 (略)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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