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公交客运站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萍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公交客运站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略) 城东公交客运站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54"02.45",北纬27°40"22.92", (略) 以北, (略) 以西,面积为(略).00平方米。项目地块 2020年之前, (略) 域为农用地和林地,202 (略) (略) 收购并建设为城东公交客运站,用于公交车停放,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站场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 (试行)》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调整规划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踏勘结果、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报告主要调查结论为:
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地块内未发现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 (略) 置设施。
人员访谈:地块及其周边邻近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地块周边污染源:调查期间未发现该地块内 (略) 域有当前和历史工业生产活动,未发现该地 (略) 发生过因货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泄露事件,地块内周 (略) 、学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对项目地块基本无影响。
综上,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略) 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略) (略) 城东公交客运站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54"02.45",北纬27°40"22.92", (略) 以北, (略) 以西,面积为(略).00平方米。项目地块 2020年之前, (略) 域为农用地和林地,202 (略) (略) 收购并建设为城东公交客运站,用于公交车停放,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站场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 (试行)》中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调整规划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踏勘结果、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报告主要调查结论为:
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项目地块内未发现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未见废弃物的 (略) 置设施。
人员访谈:地块及其周边邻近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
地块周边污染源:调查期间未发现该地块内 (略) 域有当前和历史工业生产活动,未发现该地 (略) 发生过因货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泄露事件,地块内周 (略) 、学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对项目地块基本无影响。
综上,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略) 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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