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新增除尘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新增除尘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丽水 (略) 对炼钢车间无组织粉尘(炼钢、料场、连铸系统等)进行二次集尘,新增1套二次集尘除尘系统和1个二次除尘废气排放口(DA007,一般排放口); (略) 理车间焖渣坑和铸余渣工位的无组织粉尘进 (略) 理,新增1个渣场热焖坑和铸余渣坑除尘排放口(DA008,一般排放口);无组织粉尘经除 (略) 理后达到排放口粉尘排放<10mg/Nm3排放标准,其他内容仍按原环评审批要求执行。
对照《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企业变动内容与清单分析如下:
综上所述,本次变动不涉及《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所列的重大变动情形。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部长
联系方式:(略)
根据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丽水 (略) 对炼钢车间无组织粉尘(炼钢、料场、连铸系统等)进行二次集尘,新增1套二次集尘除尘系统和1个二次除尘废气排放口(DA007,一般排放口); (略) 理车间焖渣坑和铸余渣工位的无组织粉尘进 (略) 理,新增1个渣场热焖坑和铸余渣坑除尘排放口(DA008,一般排放口);无组织粉尘经除 (略) 理后达到排放口粉尘排放<10mg/Nm3排放标准,其他内容仍按原环评审批要求执行。
对照《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企业变动内容与清单分析如下:
综上所述,本次变动不涉及《钢铁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所列的重大变动情形。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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