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农丰十六组南侧道路九虎路至农丰路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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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农丰十六组南侧道路九虎路至农丰路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农丰十六 (略) ( (略) (略) )项目

(略) 硖石街道, (略) 、 (略)

(略) (略)

项 (略) 硖石街道, (略) , (略) ,道路全长约310m,宽12m,新增用地面积3845m2,含新建桥梁1座,不 (略) 。本项目桥梁跨越黑木板桥港,跨径10+16+10m。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施工期不设置食堂及生活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卫生设施, (略) (略) ,钻孔灌注桩泥浆水现场就近进行泥浆沉淀后外运,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材料堆场需设置围挡措施并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沉淀池等措施。

2、施工期废气:①适时洒水抑尘;②加强施工车辆维护;③建筑材料应定点堆放,并采取档风板、遮盖等防尘抑制措施;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布置临时堆场,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3、施工期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设置围挡。

4、施工期固废:弃土石方、建筑废料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营运期废水:道路养护单位 (略) 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略) 面和桥面清洁, (略) 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 (略) 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周边水质环境;

6、营运期废气:①加强绿化;②绿化养护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 (略) 道路绿化带, (略) 道路绿化带清洁; (略) 的清扫, (略) 的整洁, (略) 面破损应及时修补, (略) 尘的发生;③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7、营运期噪声: (略) 沿线应加强绿化措施 (略) 警示标志④对敏感点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预留资金,若噪声超标,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农丰十六 (略) ( (略) (略) )项目

(略) 硖石街道, (略) 、 (略)

(略) (略)

项 (略) 硖石街道, (略) , (略) ,道路全长约310m,宽12m,新增用地面积3845m2,含新建桥梁1座,不 (略) 。本项目桥梁跨越黑木板桥港,跨径10+16+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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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施工期不设置食堂及生活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卫生设施, (略) (略) ,钻孔灌注桩泥浆水现场就近进行泥浆沉淀后外运,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材料堆场需设置围挡措施并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沉淀池等措施。

2、施工期废气:①适时洒水抑尘;②加强施工车辆维护;③建筑材料应定点堆放,并采取档风板、遮盖等防尘抑制措施;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布置临时堆场,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强化文明施工与作业。

3、施工期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③设置围挡。

4、施工期固废:弃土石方、建筑废料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营运期废水:道路养护单位 (略) 面和桥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略) 面和桥面清洁, (略) 面和桥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 (略) 面和桥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周边水质环境;

6、营运期废气:①加强绿化;②绿化养护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 (略) 道路绿化带, (略) 道路绿化带清洁; (略) 的清扫, (略) 的整洁, (略) 面破损应及时修补, (略) 尘的发生;③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7、营运期噪声: (略) 沿线应加强绿化措施 (略) 警示标志④对敏感点加强运营期噪声监测,预留资金,若噪声超标,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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