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合肥蓝菱年产15000万件家电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合肥蓝菱工贸有限公司合肥蓝菱年产15000万件家电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单位《合肥蓝菱年产 # 万件家电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
资料审查,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江县金牛镇工 (略) ,系租赁庐江赞丰 (略) 2#厂房,总投资 5600 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 80 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主体工程:生产厂房,设置吸塑机、成型机、切割机、涂布机、板材线、
塑料切片机等设备。2、辅助工程:办公室。3、储运工程:原料库、成品库、化学品库。4、公用工程:供水、排水、
供电工程均依托租赁企业现有工程。5、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
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
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该项目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408-#-04-0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
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
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该项目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水与经化 (略) 理的生活污水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金牛镇污水
(略) 理达标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
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 (略) 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项目废气主要有涂布废气、烘干废气、挤
出废气、吸塑废气。涂布、烘干废气密闭收集,挤出、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二级活性碳吸附
装置+15m 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
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表 2、表 4 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9 限值要求。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略) 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 (略) 理,
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资源利用的原 (略) 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
般固废暂存间,交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
废 物 暂 存 执 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 (略) 理。
(五) (略) 建筑防渗, (略) 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事故应急池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
生影响场所 (略) 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 180m3事故应急池,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24 年 10 月 22 日
抄送:金牛镇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
你单位《合肥蓝菱年产 # 万件家电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
资料审查,结合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江县金牛镇工 (略) ,系租赁庐江赞丰 (略) 2#厂房,总投资 5600 万元,其中
环保投资 80 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主体工程:生产厂房,设置吸塑机、成型机、切割机、涂布机、板材线、
塑料切片机等设备。2、辅助工程:办公室。3、储运工程:原料库、成品库、化学品库。4、公用工程:供水、排水、
供电工程均依托租赁企业现有工程。5、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
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
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该项目经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408-#-04-0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
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
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该项目
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水与经化 (略) 理的生活污水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金牛镇污水
(略) 理达标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
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 (略) 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项目废气主要有涂布废气、烘干废气、挤
出废气、吸塑废气。涂布、烘干废气密闭收集,挤出、吸塑废气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二级活性碳吸附
装置+15m 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
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表 2、表 4 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9 限值要求。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略) 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 (略) 理,
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资源利用的原 (略) 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
般固废暂存间,交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
废 物 暂 存 执 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 (略) 理。
(五) (略) 建筑防渗, (略) 防渗措施,加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事故应急池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
生影响场所 (略) 理,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建设 180m3事故应急池,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24 年 10 月 22 日
抄送:金牛镇政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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