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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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11:04 | 文章来源: (略) (略) | 作者: (略) 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2024年10月22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关于委 (略) 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略) 传真:0472-(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沙河镇建新街3号((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东 (略) 原料烘干系统节能改造升级项目

(略) 九原 (略) (略) 东 (略) 厂区内

(略) 东 (略)

项目总投资约(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36.(略)元。本次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1)停用现有2#卧式烘干窑,新增1套20t/h的立式烘干窑,其配套的沸腾炉利旧现有;(2)将现有石灰窑工序产生的热烟气经管道引入炭材烘干窑内(3用1备),以进行节能余热回收,从而降低燃料使用量;(3)进行沸腾炉的低氮燃烧改造:①4座沸腾炉将燃料进入方式由单侧进料改为双侧进料。②沸腾炉两侧增加4层共24个冷风口,实现二次燃烧和冷却的目的。③增加控制计量装置,使净化灰、除尘灰和炭材粉燃烧时能准确的满足设计要求的配比,从而达到稳定运行。通过上述改造使燃烧过程中温度低于750℃,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 (略) 及骨料堆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炭材烘干系统废气和出料炭材筛分粉尘;无组织粉尘电石炉净化灰筒仓、炭材筛下粉筒仓、散点除尘灰筒仓、沸腾炉灰渣仓贮存粉尘。

炭材烘干系统废气为1#卧窑烘干窑(备用)烘干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窑内自身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11)+CEMS自动监测装置、2#立式烘干窑烘干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窑内自身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24)+CEMS自动监测装置、3#、4#立式烘干窑烘干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窑内自身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01)+CEMS自动监测装置。上述废气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石灰窑、2#石灰窑尾气管道在汇入炭材烘干窑主管道前设置CEMS自动监测装置,颗粒物、SO2、NOx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中石灰窑工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氨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2#双膛石灰窑尾气引入2#、3#、4#立式烘干窑,在汇入主管道前安装CEMS,同时保留现有排气筒,安装CEMS,事故状态下启用,日常停用。启用时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炭材出料筛分采取密闭负压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DA013),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炭材筛下粉料仓经密闭负压+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电石炉净化灰料仓经密闭负压+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散点除尘灰料仓经密闭负压+3套仓顶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灰渣仓经密闭负压+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炭材 (略) 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 A. (略) 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和厂房的墙体采用20cm双层复合板材隔声等,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 (略) 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沸腾炉灰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及废机油;沸腾炉灰渣贮存在灰渣仓,外售综合利用。炭材筛分除尘器除尘灰经气力输送至炭材筛下粉料仓,作为沸腾炉燃料;烘干窑烟气除尘器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电石炉净化灰仓顶除尘器除尘灰、炭材筛下粉仓顶除尘器除尘灰、散点除尘灰仓顶除尘器除尘灰、分别经脉冲反吹直接进入料仓,返回原始用途使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暂 (略) 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处置。

2

(略) 龙氏方圆 (略) 镁合金包芯线生产线改建项目

(略) 九原 (略) (略) 龙氏方圆 (略) 厂区内

(略) 龙氏方圆 (略)

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略)元。本项目改建现有空闲车间2座,分别作为本项目的柔破车间和芯线车间,在柔破车间内新增1台颚式破碎机和1台柔式破碎机,将破碎精整车间的一台振动筛移动到柔破车间,在芯线车间内新增一条包芯线生产线以及配套设备。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柔破车间的投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

柔破车间的投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20mg/m3);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车间阻隔,颗粒物厂界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

(2)噪声: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后,厂房的墙体采用隔声棉,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 (略) 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除尘灰和废布袋。废矿物油:生产设备1年进行2次大机修产生废机油,经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布袋:由厂家维护布袋除尘器时产生,由厂家直接更换新的布袋,一并将废布袋回收。除尘灰: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作为脱模剂使用,不作为一 (略) 理。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关于2024年10月22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11:04 | 文章来源: (略) (略) | 作者: (略) 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2024年10月22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关于委 (略) 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略) 传真:0472-(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沙河镇建新街3号((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东 (略) 原料烘干系统节能改造升级项目

(略) 九原 (略) (略) 东 (略) 厂区内

(略) 东 (略)

项目总投资约(略)元,其中环保投资236.(略)元。本次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1)停用现有2#卧式烘干窑,新增1套20t/h的立式烘干窑,其配套的沸腾炉利旧现有;(2)将现有石灰窑工序产生的热烟气经管道引入炭材烘干窑内(3用1备),以进行节能余热回收,从而降低燃料使用量;(3)进行沸腾炉的低氮燃烧改造:①4座沸腾炉将燃料进入方式由单侧进料改为双侧进料。②沸腾炉两侧增加4层共24个冷风口,实现二次燃烧和冷却的目的。③增加控制计量装置,使净化灰、除尘灰和炭材粉燃烧时能准确的满足设计要求的配比,从而达到稳定运行。通过上述改造使燃烧过程中温度低于750℃,控制氮氧化物的产生。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后 (略) 及骨料堆场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炭材烘干系统废气和出料炭材筛分粉尘;无组织粉尘电石炉净化灰筒仓、炭材筛下粉筒仓、散点除尘灰筒仓、沸腾炉灰渣仓贮存粉尘。

炭材烘干系统废气为1#卧窑烘干窑(备用)烘干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窑内自身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7m高排气筒(DA011)+CEMS自动监测装置、2#立式烘干窑烘干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窑内自身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24)+CEMS自动监测装置、3#、4#立式烘干窑烘干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窑内自身脱硫+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4m高排气筒(DA001)+CEMS自动监测装置。上述废气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石灰窑、2#石灰窑尾气管道在汇入炭材烘干窑主管道前设置CEMS自动监测装置,颗粒物、SO2、NOx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中石灰窑工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氨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2#双膛石灰窑尾气引入2#、3#、4#立式烘干窑,在汇入主管道前安装CEMS,同时保留现有排气筒,安装CEMS,事故状态下启用,日常停用。启用时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3)。炭材出料筛分采取密闭负压集气管道+布袋除尘器+18m高排气筒(DA013),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炭材筛下粉料仓经密闭负压+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电石炉净化灰料仓经密闭负压+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散点除尘灰料仓经密闭负压+3套仓顶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灰渣仓经密闭负压+仓顶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炭材 (略) 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22)表 A. (略) 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和厂房的墙体采用20cm双层复合板材隔声等,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 (略) 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沸腾炉灰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布袋及废机油;沸腾炉灰渣贮存在灰渣仓,外售综合利用。炭材筛分除尘器除尘灰经气力输送至炭材筛下粉料仓,作为沸腾炉燃料;烘干窑烟气除尘器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电石炉净化灰仓顶除尘器除尘灰、炭材筛下粉仓顶除尘器除尘灰、散点除尘灰仓顶除尘器除尘灰、分别经脉冲反吹直接进入料仓,返回原始用途使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暂 (略) 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理处置。

2

(略) 龙氏方圆 (略) 镁合金包芯线生产线改建项目

(略) 九原 (略) (略) 龙氏方圆 (略) 厂区内

(略) 龙氏方圆 (略)

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略)元。本项目改建现有空闲车间2座,分别作为本项目的柔破车间和芯线车间,在柔破车间内新增1台颚式破碎机和1台柔式破碎机,将破碎精整车间的一台振动筛移动到柔破车间,在芯线车间内新增一条包芯线生产线以及配套设备。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柔破车间的投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

柔破车间的投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各自工序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浓度20mg/m3);无组织废气通过封闭车间阻隔,颗粒物厂界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

(2)噪声:本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降噪后,厂房的墙体采用隔声棉,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 (略) 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除尘灰和废布袋。废矿物油:生产设备1年进行2次大机修产生废机油,经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废布袋:由厂家维护布袋除尘器时产生,由厂家直接更换新的布袋,一并将废布袋回收。除尘灰: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作为脱模剂使用,不作为一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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