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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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江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略) 佰润 (略) :

  本委受理岑晓月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4]第475号),申请人请求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3月份7天应发工资4500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已发1384元(发款账户:罗宇婷),未发3116元、4月份应发工资*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5月份应发工资9480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6月份应发工资*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四个月未发的工资,共计*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共计三万元整;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所有费用;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每天加班两小时的加班费,正常上班时间晚上9:30至凌晨2:30(每天加班至凌晨4点左右)有工作群截图证明。三月份7天,四月份28天、五月份13天、六月份27天,共计75天,共加班150小时,要求按70元每小时赔付,共计加班费*元;5、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要求按照劳动法赔偿双倍工资),共计*元(工作第二个月起算,四月份9天,五月份13天,六月份27天,共49天;底薪350元/天,共*元,双倍共*元)。”以上金额共计*元。

  因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学安无法联系,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 (略) 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时0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略) 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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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佰润 (略) :

  本委受理岑晓月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江劳人仲案字[2024]第475号),申请人请求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3月份7天应发工资4500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已发1384元(发款账户:罗宇婷),未发3116元、4月份应发工资*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5月份应发工资9480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6月份应发工资*元(底薪350元/天,提成50%)。四个月未发的工资,共计*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共计三万元整;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所有费用;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每天加班两小时的加班费,正常上班时间晚上9:30至凌晨2:30(每天加班至凌晨4点左右)有工作群截图证明。三月份7天,四月份28天、五月份13天、六月份27天,共计75天,共加班150小时,要求按70元每小时赔付,共计加班费*元;5、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要求按照劳动法赔偿双倍工资),共计*元(工作第二个月起算,四月份9天,五月份13天,六月份27天,共49天;底薪350元/天,共*元,双倍共*元)。”以上金额共计*元。

  因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陈学安无法联系,通过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 (略) 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现定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5时0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略) 347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略) (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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